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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982852 | 建设单位法人:潘余明 |
| 秦熙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梅城镇城南工业功能区众悦路1号 |
| 建政工出(2021)1号五星电动自行车成套设备(配件)产业园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6-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助动车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70-C3770-助动车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梅城镇城南工业功能区众悦路1号 |
| 经度:119.493377 纬度: 29.51865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11 |
| 杭环建批〔2023〕07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9-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890 |
| 6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998285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998285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311872U | 竣工时间:2025-09-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zjrqchina.com/index.php?m=Article a=show id=286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00万付电子刹把、2000万付电子转把、200万只仪表、400万只车前灯、200万只车尾灯、20万套中置电机、30万套、轮毂电机、200万付碟刹、400万支支架、铸造产能12600t/a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0万付电子刹把、600万付电子转把、60万只仪表、120万只车前灯、60万只车尾灯、20万套中置电机、200万付碟刹、400万支支架、铸造产能12600t/a |
| 国标生产线未实施,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电动车配件具体产品主要包含电子刹把、电子转把、仪表、车灯、中置电机、轮毂电机(暂未实施)、碟刹、支架。主要涉及铸造、机加工、喷塑、喷漆、注塑、喷塑固化。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电动车配件具体产品主要包含电子刹把、电子转把、仪表、车灯、中置电机、轮毂电机(暂未实施)、碟刹、支架,工艺流程介绍如下。工艺流程说明 ①熔融:铝锭投入熔化炉内,本项目熔化炉采用燃气坩埚炉进行加热熔化,熔铝过程不添加精炼剂、造渣剂等辅料。 ②压铸:本项目刹把为冷室压铸机,因此需由机械手臂将熔化好的铝液舀入压铸机的压室内,而后按规定的速度推送压室内的金属液,并有足够的能量使之流经模具内的浇道和内浇口,进而填充入模具型腔,随后保持一定的压力传递给正在凝固的金属液,直至形成压铸件为止,压铸机工作温度为650℃~670℃,为防止模具高温损坏和起到铸件冷却的效果,采用间接冷却水对模具进行间接冷却,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为了便于铝压铸件脱模,在每次压铸完成后都需要对模具和压室喷少量脱模剂溶液。由于温度较高,脱模剂溶液会形成废气。 ③修边:完成压铸的刹把半成品通过机械手臂转移至液压机完成修边,边角料回收后重新用于压铸原料。 ④机加工:主要采用钻孔设备对刹把进行打孔,打孔过程需使用切削液,切削液循环使用,及时补充,定期更换,更换后的切削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⑤研磨:为消除前加工造成的毛刺、飞边,划痕等缺陷,提高表面****滑度。本项目采用滚筒研磨机进行加工,并添加研磨石、洗衣粉和少量水。研磨完成后直接在滚筒中完成清洗,完成清洗后工件和研磨石通过振动筛分装置完成分离,随后工件进行电隧道炉完成水分烘干。 ⑦抛丸:为增加刹把和涂层之间的附着力,**了涂膜的耐久性,本项目通过抛丸机(批次式)进行表面预处理,以致表面清洁度达到涂装要求。 ⑧喷塑及固化 静电喷粉:利用静电喷涂把塑粉喷涂到工件表面,在静电作用下,粉末会均匀的吸附于工件表面,形成粉状的涂层。静电喷涂在喷粉室内进行,喷粉室与粉末回收装置连通,喷粉室为一个负压区,没有被工件吸附的过量粉末,在喷粉室负压力作用下进入自带旋风除尘器,回收的粉末再送至喷枪进行喷涂,形成粉末循环使用系统。经自带两级布袋滤网装置处理后15m高空排放,收集的粉尘可重新利用。 粉末固化:将喷涂好的产品及部件送入粉末固化烘道内高温流平,使粉状涂层变成最终涂层,烘道温度控制在200℃左右,加热28min,采用管道天然气燃烧直接加热。 ⑨喷漆及固化 实际喷漆生产线未实施,喷漆及固化工序外协。 2、转把 工艺流程说明 ①注塑:本项目转把为PVC材质,外购的成品PVC新料粒子通过卧式注塑机注塑成型,注塑温度控制在160℃左右。注塑机配套间接冷却系统,间接冷却使用自来水作为补充水,不添加阻垢剂、杀菌剂等药剂,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更换,定期添加。 ②修边:人工方式进行注塑件修边,边角料经车间破碎机破碎处理后直接回用于注塑。 ③打标:根据客户需求,其中10%产品为彩标,采用移印机进行打标,使用溶剂型油墨进行印刷;90%为黑白标,采用激光刻字进行打标。 ④装配:在专用装配件,使用TPU胶进行手工组装。 3、中置电机 中置电机目前主要通过外购组件,组件采用480胶水(主要成分氰基丙烯酸乙酯)进行手工组装。 4、车灯 工艺流程说明 ①注塑:本项目车灯为ABS材质,外购的成品ABS新料粒子通过卧式注塑机注塑成型,注塑温度控制在220℃左右。注塑机配套间接冷却系统,间接冷却使用自来水作为补充水,不添加阻垢剂、杀菌剂等药剂,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更换,定期添加。 ②修边:人工方式进行注塑件修边,边角料经车间破碎机破碎处理后直接回用于注塑。 ③焊接:使用无铅助焊剂和无铅焊锡丝进行手工焊接。 ④装配:手工组装。 5、仪表 工艺流程说明 ①注塑:本项目仪表为ABS材质部件和TPR材质部件组装而成,外购的成品ABS和TPR新料粒子通过卧式注塑机注塑成型,ABS注塑温度控制在220℃左右,TPR注塑温度控制在180℃左右。注塑机配套间接冷却系统,间接冷却使用自来水作为补充水,不添加阻垢剂、杀菌剂等药剂,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更换,定期添加。 ②修边:人工方式进行注塑件修边,边角料经车间破碎机破碎处理后直接回用于注塑。 ③超声波焊接:是利用高频振动波传递到两个需焊接的物体表面,在加压的情况下,使两个物体表面相互摩擦而形成分子层之间的熔合,本项目仪表塑料配件利用超声波焊接机进行连结。 ④热熔胶粘合:仪表部分塑料部件通过手持式热熔胶枪进行粘合。 ⑤打标:根据客户需求,彩标采用移印机进行打标,使用溶剂型油墨进行打印;黑白标采用激光刻字进行打标。 ⑥喷漆固化:喷漆生产线暂未实施,喷漆工序外协。 6、支架 工艺流程说明 ①熔融:铝锭投入熔化炉内,本项目熔化炉采用燃气坩埚炉进行加热熔化,熔铝过程不添加精炼剂、造渣剂等辅料。 ②压铸:本项目刹把为冷室压铸机,因此需由机械手臂将熔化好的铝液舀入压铸机的压室内,而后按规定的速度推送压室内的金属液,并有足够的能量使之流经模具内的浇道和内浇口,进而填充入模具型腔,随后保持一定的压力传递给正在凝固的金属液,直至形成压铸件为止,压铸机工作温度为650℃~670℃,为防止模具高温损坏和起到铸件冷却的效果,采用间接冷却水对模具进行间接冷却,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为了便于铝压铸件脱模,在每次压铸完成后都需要对模具和压室喷少量脱模剂溶液。由于温度较高,脱模剂溶液会形成废气。 ③修边:完成压铸的刹把半成品通过机械手臂转移至液压机完成修边,边角料回收后重新用于压铸原料。 ④机加工:主要采用钻孔设备对支架进行打孔,打孔过程需使用切削液,切削液循环使用,及时补充,定期更换,更换后的切削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⑤抛光:通过砂带设备对支架毛刺进行抛光。 ⑥抛丸:为增加刹把和涂层之间的附着力,**了涂膜的耐久性,本项目通过抛丸机(批次式)进行表面预处理,以致表面清洁度达到涂装要求。 ⑦喷塑及固化 静电喷粉:利用静电喷涂把塑粉喷涂到工件表面,在静电作用下,粉末会均匀的吸附于工件表面,形成粉状的涂层。静电喷涂在喷粉室内进行,喷粉室与粉末回收装置连通,喷粉室为一个负压区,没有被工件吸附的过量粉末,在喷粉室负压力作用下进入自带旋风除尘器,回收的粉末再送至喷枪进行喷涂,形成粉末循环使用系统。经自带两级布袋滤网装置处理后25m高空排放,收集的粉尘可重新利用。 粉末固化:将喷涂好的产品及部件送入粉末固化烘道内高温流平,使粉状涂层变成最终涂层,烘道温度控制在200℃左右,加热28min,采用管道天然气燃烧直接加热。 |
| 喷漆工艺未实施,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废水收集经企业自建污水处路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经**市****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项目生产废气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用减振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抛丸废气、固化废气处理使用的喷淋水和脱模废气、熔铝废气使用的湿式除尘水,定期捞渣除油,不外排;本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主要为研磨及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经沉淀池处理的生产废水(研磨及清洗废水)进入厂区污水站进行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经**市****公司进一步处理后排放。厂区污水站处理能力120t/d。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熔铝浇注烟尘、脱模废气、抛光粉尘、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塑粉固化废气、注塑废气、印刷废气、洗车废气、焊接废气、胶水废气、压铸燃气炉燃烧废气、喷塑固化燃烧废气、塑料破碎粉尘和食堂油烟。 熔铝浇注烟尘、脱模废气分别收集后合并经1套“湿法除尘(喷淋+气旋)+静电除油”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过二级水喷淋处理后汇同经设备自带的水帘除尘处理后的抛光粉尘,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各自生产线自带的“二级喷塑滤筒”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固化废气和喷塑固化燃烧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欧标产品焊接、组装、打标、移印车间(1号楼3F)产生的印刷废气、洗车废气、焊接废气、胶水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车灯锡焊废气(3号楼)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压铸燃气炉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塑料破碎粉尘破碎机加盖破碎,加强车间通风,车间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屋顶排放。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各种设备运行噪声。 采取的措施主要有: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其他金属屑、生化污泥、废塑粉、一般废包装材料、废钢丸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铝渣、铝灰泥、含油金属屑、研磨及清洗废水沉淀污泥、废活性炭、废油桶、其他废桶、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油污和含油劳保用品。本项目抛丸废气、抛光废气处理设施捞渣、熔铝废气湿式除尘与研磨及清洗废水沉淀污泥一同处置。 一般固废:其他金属屑、生化污泥、废塑粉、一般废包装材料、废钢丸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危险废物:铝渣、铝灰泥委托**双久****公司处置;含油金属屑、研磨及清洗废水沉淀污泥、废活性炭、废油桶、其他废桶、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油污和含油劳保用品委托**杭新****公司处置。 企业在厂区北侧建有三间合计面积约60m2的危废仓库,贴有标识标牌,地面设有环氧地坪漆做防渗防漏处理,厂区内建有共计129m2的一般固废堆场,落实了防风防雨措施。 |
| 1、环评中熔铝浇注烟尘采用喷淋除尘处理后单独排放,脱模废气采用静电除油处理后单独排放,实际建设过程对处理工艺进行升级,两股废气合并后由单级处理变成两级(湿法除尘(喷淋+气旋)+静电除油)处理; 2、喷塑固化加热方式变动,由间接加热调整为直接加热;调整后固化废气和燃料废气无法单独收集,一并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3、企业涂装工序(包含喷漆和浸漆)目前暂未实施,因此暂无水帘废水、喷淋废水产生,这两股废水的污水站预处理工段(混凝沉淀+芬顿氧化)目前暂不实施,待涂装工序实施后再同步建设。 4、环评中抛光粉尘经水帘柜收集后通过湿式除尘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过程考虑到抛丸粉尘主要成分为铝粉,使用布袋除尘可能存在爆炸风险,抛丸粉尘经过二级水喷淋处理后汇同经设备自带的水帘除尘处理后的抛光粉尘,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243 | 1.691 | 0 | 0 | 1.243 | 1.243 | |
| 0 | 0.124 | 0.169 | 0 | 0 | 0.124 | 0.12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32 | 0.312 | 0 | 0 | 0.032 | 0.032 | / |
| 0 | 0.476 | 2.475 | 3 | 0 | -2.524 | -2.524 | / |
| 0 | 2.364 | 5.385 | 0 | 0 | 2.364 | 2.364 | / |
| 0 | 0.522 | 3.362 | 0 | 0 | 0.522 | 0.522 | / |
| 1 | 污水处理站、化粪池、隔油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抛丸废气、固化废气处理使用的喷淋水和脱模废气、熔铝废气使用的湿式除尘水,定期捞渣除油,不外排;本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主要为研磨及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 监测期间,****处理站出水口pH值范围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总氮日均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级限值要求。 |
| 1 | 熔铝浇注烟尘、脱模废气分别收集后合并经1套“湿法除尘(喷淋+气旋)+静电除油”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过二级水喷淋处理后汇同经设备自带的水帘除尘处理后的抛光粉尘,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各自生产线自带的“二级喷塑滤筒”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固化废气和喷塑固化燃烧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欧标产品焊接、组装、打标、移印车间(1号楼3F)产生的印刷废气、洗车废气、焊接废气、胶水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车灯锡焊废气(3号楼)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压铸燃气炉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塑料破碎粉尘破碎机加盖破碎,加强车间通风,车间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屋顶排放。 |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燃气炉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中表9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氯化氢、氯乙烯、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中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铸造车间外颗粒物无组织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熔铝浇注烟尘、脱模废气、抛光粉尘、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塑粉固化废气、注塑废气、印刷废气、洗车废气、焊接废气、胶水废气、压铸燃气炉燃烧废气、喷塑固化燃烧废气、塑料破碎粉尘和食堂油烟。 熔铝浇注烟尘、脱模废气分别收集后合并经1套“湿法除尘(喷淋+气旋)+静电除油”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过二级水喷淋处理后汇同经设备自带的水帘除尘处理后的抛光粉尘,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各自生产线自带的“二级喷塑滤筒”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固化废气和喷塑固化燃烧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欧标产品焊接、组装、打标、移印车间(1号楼3F)产生的印刷废气、洗车废气、焊接废气、胶水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车灯锡焊废气(3号楼)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压铸燃气炉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塑料破碎粉尘破碎机加盖破碎,加强车间通风,车间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屋顶排放。 | 监测期间,企业DA001欧标印刷、欧标洗车、焊接、胶水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平均排放浓度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锡及其化合物平均排放浓度**均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监测期间,企业熔铝烟尘、脱模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浓度、平均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平均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燃气炉污染物排放限值。 监测期间,企业喷塑固化废气、喷塑固化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平均排放浓度**均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监测期间,企业喷塑粉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监测期间,企业注塑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甲苯和乙苯平均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氯化氢、氯乙烯平均排放浓度**均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最大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中表2排放标准值。 监测期间,企业车灯锡焊废气排气筒出口锡、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浓度**均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监测期间,企业抛光粉尘、抛丸粉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监测期间,企业食堂油烟平均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限值要求。 监测期间,企业压铸燃气炉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平均排放浓度均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燃气炉污染物排放标准。 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中表9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最大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氯化氢、氯乙烯、锡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监测期间,企业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平均浓度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 监测期间,企业厂区内厂房外颗粒物平均浓度值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 |
| 1 |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各种设备运行噪声。 采取的措施主要有: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各种设备运行噪声。 采取的措施主要有: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监测期间,企业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其他金属屑、生化污泥、废塑粉、一般废包装材料、废钢丸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铝渣、铝灰泥、含油金属屑、研磨及清洗废水沉淀污泥、废活性炭、废油桶、其他废桶、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油污和含油劳保用品。本项目抛丸废气、抛光废气处理设施捞渣、熔铝废气湿式除尘与研磨及清洗废水沉淀污泥一同处置。 一般固废:其他金属屑、生化污泥、废塑粉、一般废包装材料、废钢丸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危险废物:铝渣、铝灰泥委托**双久****公司处置;含油金属屑、研磨及清洗废水沉淀污泥、废活性炭、废油桶、其他废桶、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油污和含油劳保用品委托**杭新****公司处置。 企业在厂区北侧建有三间合计面积约60m2的危废仓库,贴有标识标牌,地面设有环氧地坪漆做防渗防漏处理,厂区内建有共计129m2的一般固废堆场,落实了防风防雨措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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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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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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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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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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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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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