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安配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二、三期)验收公示

审批
广东-中山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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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二、三期)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21]0028号)相关要求,******项目(一、二、三期)的验收报告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项目(一、二、三期)

2、建设单位:****

3、验收服务单位:****

4、验收生产概况:企业委托****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7月26****环境局批复,批文号为中(板)环建表﹝2018﹞0039号,在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2020年10月,项目已完成******项目(一期)验收。2021年11月,项目已完成******项目(二期)验收。三期依托了一期、二期的排放口,无法分开验收,故本次对一、二、三期一起进行验收。

2025年12月18日,****邀请相关代表在****对《******项目(一、二、三期)》(以下简称 项目 )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人员经现场勘察,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生态环境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相关材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验收。

工程变动情况

按照验收报告描述,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基本一致,项目较环评变动情况为:

1、生活污水:项目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粤中排字第****14384号)可知,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已铺设完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过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市板****公司深度处理。

2、排放口名称及编号:本项目的废气处理设施按照整体设计风量进行设计,设置有电控变频进行操作。各废气源废气治理设施情况如下:

(1)熔融废气真空泵收集,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有效收集汇入RTO处理系统(RTO故障时,采用硅藻泥膜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器装置处理)处理后,与RTO燃烧废气一起经22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此次验收前原排污证已将排放口合并为熔融、挤出、RTO系统燃烧废气排放口(FQ-001323)。

(2)喂料工序废气与计量、调配工序废气合并处理,且重新按照楼层分为三根排放口。分别为负一楼和二楼计量、调配、喂料工序废气收集后汇入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22m排气筒高空排放(FQ-001321)。一楼计量、调配、喂料工序废气收集后汇入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22m排气筒高空排放(FQ-001322)。三楼计量、喂料、调配工序废气收集后汇入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22m排气筒高空排放(FQ-004933)。以上变动一、二期已通过验收。本次增加计量、调配、喂料废气依托一楼计量、调配、喂料工序废气处理设施。

(3)过筛工序废气与成品切割工序废气合在一起排放,并分为2条排气筒。分别为过筛、成品切割工序废气收集后汇入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22m排气筒高空排放(FQ-001320);过筛、成品切割工序废气收集后汇入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22m排气筒高空排放(FQ-001327)。以上变动一、二期已通过验收。本次增加的过筛、成品切割工序依托过筛、成品切割工序的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22m排气筒高空排放(FQ-001327)。

(4)环评中使用次数3天一次,一次处理时间为4小时,一次处理量为1.2kg(144kg/a)。实际为热解炉使用次数增加至1周一次,一次处理时间为4小时。热解炉处理螺杆上原料废气有组织排放,经22m排气筒高空排放。

3、设备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设备中发生变动的如下:改性塑料粒生产线中的1台搅拌机(为10L,低于环评的1000L)、2台挤塑机(1台为70mm、1台为40mm,低于环评的75mm)、1台冷却水池(水池尺寸为6m*0.4m*0.3m,低于环评的8m*1.2m*0.4m)、1台造粒机(型号为0.3t,低于环评的3t)、1台震动筛选机(型号为0.3t,低于环评的3t)。

4、固体废物变动情况:

变动情况如下:项目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抹布、废硅藻泥、废乳化液(属于含油废液的一类)危险废物,本次验收补充说明。

以上变动均属于较小变动,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情况。

三. 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阐述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废水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市板****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2)生产废水:****处理厂处理,采用混凝-沉淀法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孖涌。搅拌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融、挤出、RTO系统燃烧工序废气,注塑工序废气,计量、调配、喂料废气(分为负一楼和二楼计量、调配、喂料工序废气,一楼计量、调配、喂料工序废气,三楼计量、喂料、调配工序废气),过筛、成品切割工序废气,热解炉处理螺杆上原料工序废气。

熔融废气真空泵收集,挤出经集气罩收集,有效收集汇入RTO处理系统,(RTO故障时,采用硅藻泥膜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器装置处理)处理后与RTO系统燃烧工序废气通过22m排气筒高空排放。

注塑工序(测试产品性能)废气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2m排气筒高空排放。

负一楼和二楼计量、调配、喂料工序废气,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22m排气筒高空排放。

一楼计量、调配、喂料工序废气,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22m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楼计量、调配、喂料工序废气,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22m排气筒高空排放。

过筛、成品切割工序废气,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22m排气筒高空排放。

热解炉使用次数增加至1周一次。热解炉处理螺杆上原料废气有组织排放,经22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中废原材料包装袋部分(麻袋)交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另一部分(****公司回收利用;废料、****公司回收利用;污泥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固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置(根据污水站实际运行过程中污泥产生量较少,未达到一二期验收的污泥量,本次不增加污泥量),目前转移至转移至**市****公司处理。

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目前转移至转移至**市****公司处理。

四. 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5年12月24日 -2026年1月22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 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5****6200

邮箱:****@qq.com

五. 其它情况说明

本公告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4日 -2026年1月2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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