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01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111****中心华润﹒万象**办3002-3004
中标(成交)金额:290000元
02包
供应商名称:**豪****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路3666号
中标(成交)金额:66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服务范围:01包,一期病房楼和门诊医技楼及北院电梯维保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范围:02包,分子实验室大楼奥的斯电梯4台,残联康复分院大楼康力电梯2台,行政楼三菱电梯2台,5、6号楼奥的斯电梯5台,门诊扶手迅达电梯6台,北院区永大电梯2台维保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宏光、黄重新、唐志国、崔梅、张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一次性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超出质疑期不予受理。
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407室。
接收部门:****集团****中心
联系电话:0551-****0155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所质疑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9、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未提及事项,遵循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执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希夷大道西侧
联系方式:昝老师、0558-****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12楼1207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廉权、楚天舒
电 话:130****8820、177****6650
十、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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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