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爱辉生态环境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黑河-爱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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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01-04 11: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省**市**区白桦树汁加工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56-****117 传真:0456-****116

通讯地址:****环境局环境综合管理股(164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拟批复意见

1

**省**市**区白桦树汁加工处理项目

**省**市**区瑷****基地内陶然路 1 号

**瑷****公司

****

**瑷****公司现租赁**市**区瑷****基地内农副产品深加工区现有厂区,建设白桦树汁生产加工项目。本项目主要生产白桦树汁及浓缩白桦树汁,年产5000t桦树汁,年产500t浓缩白桦树汁,厂区占地面积6600m2,建筑面积3890m2。本项目拟改造厂区内现有3栋厂房,设置生产车间、库房及办公区;**1栋天然气锅炉房(内设3台0.5t/h蒸汽锅炉,供生产用汽及生活供暖)及1****处理站。

施工期:

1、施工噪声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午休时段施工;

(2)尽量不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

(3)加强管理,尽量减少人为产生的噪声。

2、废气

本项目施工扬尘主要来自运输扬尘、厂房内部改造、设备及彩钢房安装等,施工作业时间较短,产生的扬尘通过洒水降尘措施。

3、废水

****园区管网排入**市瑷****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装修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弃的装修材料和包装材料应分类收集,可利用的物资,如包装纸、箱等集中****公司综合利用,其他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垃圾与生活垃圾一起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

1废气:

(1****处理站产生恶臭区域加盖密闭,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设集气装置对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进行收集,收集效率按90%计(风机风量为2000m3/h),收集后的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站产生恶臭区域加盖密闭,但仍会有少量恶臭气体逸出,****处理站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无组织臭气排放。

(2)锅炉废气:本项目锅炉废气来自**3台0.5t/h的天然气低氮蒸汽锅炉,锅炉废气经10m高烟囱排放,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7.97mg/m3、3.99mg/m3、93.29mg/m3,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园区管网排入**市瑷****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处理站****园区管网,处理工艺采用格栅+调节池+一体化设备(水解酸化-好氧)。

锅炉废水:排入园区管网

反渗透设备废水:排入园区管网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生产设备及水泵均安装在室内,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建设单位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避免故障状态下高噪声产生;在生产运行时关闭好门窗。

4.固废:(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废包装物

本项目废包装物包括原料包装废弃物和成品包装废弃物,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②滤渣

外售综合利用。

③不合格产品

产品合格率99.3%,故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38.77t,外售综合利用。

④污水处理站污泥

本项目污泥脱水后定期委托有能力单位清运、处置。

⑤废活性炭

本项目废活****处理站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为保证活性炭吸附的有效性,活性炭每季度更换一次。每次更换活性炭重量约0.1t,产生废活性炭约0.4t/a,由厂家更换回收。

⑥反渗透膜

反渗透膜3-5年更换一次,产生反渗透膜约0.03t/次,由厂家回收利用。

⑦化验室废物

本项目采用固体培养基法(采用一次性成品培养基)对桦树汁产品的微生物含量进行检测,固定培养基的配方为牛肉膏、蛋白胨、氯化钠,检测结束后会有化验室废物产生,产生量约为0.1t/a,灭菌后交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土壤

****处理站位于生产车间外部东侧,不含地下工程,为防止发生泄漏事故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本项目的生产加工区、废****处理站作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

同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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