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地块为**街地块,该地块位于**市**区**街东侧,占地面积约为7996.27平方米,中心位置坐标为104.056907°E,30.****829°N。根据业主提供的《**街地块用地性质情况说明》,该地块拟调整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2、地块历史
本次调查地块包含医疗卫生用地和未利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存在“一住两公”互相变换的情况,所以主要对未利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经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1996年以前地块为林地,1996年-2016年地块内****医院、居民房、林地、停车场,医院约建于1996年,医院地块建设前为林地,医院、停车场具体的污染源分析见报告4.2.2.“地块内历史污染源分析”章节;2017年-2019年地块内为空地;2020年-2023年地块内为中铁建大桥局项目部主要构筑物有宿舍、厨卫、钢筋堆放区、办公楼、门卫室,地块内不涉及建渣堆放,根据人员访谈地块内堆存钢筋数量最多时期大约为150t,各构筑物和堆放区位置见2020年-2023年历史影像图,各构筑物和堆放区具体的污染源分析见报告4.2.2.“地块内历史污染源分析”章节;2024年-至今为中铁建大桥局项目部主要构筑物有办公楼、钢筋瓷砖堆放区、门卫室、空地,各构筑物和堆放区具体的污染源分析见报告4.2.1.“地块内现状污染源分析”章节。
3、地块周边情况
本地块500m范围现状及历史不存在工业企业。
4、快速检测结果
经快速测定仪器XRF、PID进行快速测定现场表层土壤重金属和有机物,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快速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和《**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综上所述,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倾倒与填埋等情况;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现场踏勘未见疑似污染痕迹,地块土壤无明显异味。地块的利用历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较低。无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块污染的可能性较低。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启动二阶段调查工作。**街地块后期可作为“居住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