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李镇】梅李镇珍南村珍大路沿线(金家角、木头浜、殷家宅基)公厕建设(基础、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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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李镇珍南村珍大路沿线(金家角、木头浜、殷家宅基)公厕建设(基础、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建设单位)的梅李镇珍南村珍大路沿线(金家角、木头浜、殷家宅基)公厕建设(基础、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梅李镇珍南村

2.1.2建设规模:**3个公厕(金家角公厕、殷家宅基公厕、木头浜公厕)基础(不含成品厕所,另外采购),金家角公厕和殷家宅基公厕各配套污水处理设施一套,木头浜公厕污水接入已建污水处理系统,室外混凝土场地考虑410平方,村道与公厕接驳道路考虑20平方。

2.1.3合同估算价:18.66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20日(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市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4日8时30分至2026年1月6日16时整(**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中心。

5. 投标截止时间 加急标书代写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13:3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7.1本次招标采用负向最接近期望报价或次低价随机抽取,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 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的“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平台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 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市公共**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 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 0512-****2187。

9.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6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7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0.37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交易中心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9.8 2025年6月20日18时起,**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全面应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投标,企业应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梅李镇

联系人:陈科

联系电话:0512-****1236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山茶花路10号

联系人:丁恒佶

联系电话:0512-****2566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6日

12.友情提示:

12.1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2.2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12.3本项目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心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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