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黄路站车辆尾气回收系统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风机/其他风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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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4日 13:3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1月05日至2026年01月0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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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市**区通世南路东和创新谷B1-7楼)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1月28日 09:3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消防疗养点会议室(**市**区大**路74号)。 | ||
| 预算金额 | ¥40.2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郎睿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35-****90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高新区石黄路119****大队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郞睿;0535-****90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通世南路东和创新谷B1-7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守娟、邹译萱;0535-****61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石黄路站车辆尾气回收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达到有效提升公共安全综合保障能力、降低环境污染的目的,现对****石黄路站车辆尾气回收系统进行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5日 至 2026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通世南路东和创新谷B1-7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2025年1月9日17时00分(**时间)前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公开招标文件。请按照以下方式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电子邮箱获取:须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汇款证明(开户名称:********公司,开户银行行号:402****00906,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区初家支行,银行账号:906********420****0343)、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163.com。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联系电话:0535-****616。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8日 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8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消防疗养点会议室(**市**区大**路7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2.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高新区石黄路119****大队
联系方式:郞睿;0535-****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通世南路东和创新谷B1-7楼
联系方式:张守娟、邹译萱;0535-****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郎睿
电 话: 0535-****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