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00MA25WF8R2D | 建设单位法人:张文涛 |
| 邹广道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阜** |
| ****开发区澳洋大道 |
| 年产37万吨差别化粘胶短纤和普通粘胶纤维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0-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812-C2812-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 |
| 建设地点: | ****阜** ****阜** |
| 经度:119.64048 纬度: 33.8167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15 |
| 盐环(阜)审〔202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00MA25WF8R2D001V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1695 |
| 8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00MA25WF8R2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348292G | 验收监测单位:**迈****公司 |
| 913********668839K | 竣工时间:2025-09-01 |
| 2025-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05 |
| 2025-1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7万吨差别化粘胶短纤和普通粘胶纤维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7万吨差别化粘胶短纤和普通粘胶纤维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改建通过调整原辅材料使用、优化生产工艺(主体工艺不发生变化,仅调整部分生产工序顺序,精炼工序增加水洗次数),从而提高产品质量,调整产品方案。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改建通过调整原辅材料使用、优化生产工艺(主体工艺不发生变化,仅调整部分生产工序顺序,精炼工序增加水洗次数),从而提高产品质量,调整产品方案。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期二期项目高浓废气经一套“WSA装置(焚烧炉+催化制酸)+ 一级碱吸收”处理,低浓废气经一套“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1#排气筒排放。 三期项目高浓废气经一套“WSA装置(焚烧炉+催化制酸)+ 一级碱吸收”处理,低浓废气经一套“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5#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通过实际生产数据加上理论测算三期配备的WSA制酸工艺完全可以满足接收一二期废气并实现处理后达标排放;出于节能考虑,弃用1#排气筒配套的“WSA装置(焚烧炉+催化制酸)+一级碱洗收”,将一期、二期高浓废气与三期高浓度废气一起经5#排气筒配套的“WSA装置(焚烧炉+催化制酸)+一级碱洗收”处理后经5#排气筒排放。 |
| 通过实际生产数据加上理论测算三期配备的WSA制酸工艺完全可以满足接收一二期废气并实现处理后达标排放;出于节能考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规范、高效的应急防控体系、制度和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定期组织演练,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2023年4月,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4月11****生态环境局备案,编号:32923-2023-020-H。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7万吨差别化粘胶短纤和普通粘胶纤维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7万吨差别化粘胶短纤和普通粘胶纤维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改建通过调整原辅材料使用、优化生产工艺(主体工艺不发生变化,仅调整部分生产工序顺序,精炼工序增加水洗次数),从而提高产品质量,调整产品方案。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改建通过调整原辅材料使用、优化生产工艺(主体工艺不发生变化,仅调整部分生产工序顺序,精炼工序增加水洗次数),从而提高产品质量,调整产品方案。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期二期项目高浓废气经一套“WSA装置(焚烧炉+催化制酸)+ 一级碱吸收”处理,低浓废气经一套“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1#排气筒排放。 三期项目高浓废气经一套“WSA装置(焚烧炉+催化制酸)+ 一级碱吸收”处理,低浓废气经一套“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5#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通过实际生产数据加上理论测算三期配备的WSA制酸工艺完全可以满足接收一二期废气并实现处理后达标排放;出于节能考虑,弃用1#排气筒配套的“WSA装置(焚烧炉+催化制酸)+一级碱洗收”,将一期、二期高浓废气与三期高浓度废气一起经5#排气筒配套的“WSA装置(焚烧炉+催化制酸)+一级碱洗收”处理后经5#排气筒排放。 |
| 通过实际生产数据加上理论测算三期配备的WSA制酸工艺完全可以满足接收一二期废气并实现处理后达标排放;出于节能考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规范、高效的应急防控体系、制度和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定期组织演练,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2023年4月,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4月11****生态环境局备案,编号:32923-2023-020-H。 |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153.7584 | 1408.0758 | 1408.0758 | 2153.7584 | 0 | 1408.076 | -745.683 | |
| 1479.809 | 504.51 | 1088 | 1479.809 | 0 | 504.51 | -975.299 | |
| 46.319 | 37.17 | 37.17 | 46.319 | 0 | 37.17 | -9.149 | |
| 1.514 | 2.11 | 2.2128 | 1.514 | 0 | 2.11 | 0.596 | |
| 0.032 | 41.68 | 52.272 | 0.032 | 0 | 41.68 | 41.64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699.954 | 14.996 | 714.95 | 0 | 0 | 714.95 | 14.996 | / |
| 258.951 | 7.5 | 266.451 | 0 | 0 | 266.451 | 7.5 | / |
| 13.56 | 0 | 13.56 | 0 | 0 | 13.56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一期、****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COD≤80mg/L、TN≤15mg/L)中的相关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COD≤80mg/L、TN≤15mg/L)中的相关标准 | |
| 2 | ****处理站 | 其他****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作为锅炉补给水回用。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表1标准中“锅炉补给水”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表1标准中“锅炉补给水”标准 |
| 1 | 一期二期项目高浓废气经一套“WSA装置(焚烧炉+催化制酸)+ 一级碱吸收”处理,低浓废气经一套“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1#排气筒排放。 三期项目高浓废气经一套“WSA装置(焚烧炉+催化制酸)+ 一级碱吸收”处理,低浓废气经一套“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5#排气筒排放。 | 本项目废气处理后分别经1#排气筒(DA001,160m)、5#排气筒(DA005,160m)排放。CS2、H2S、NH3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臭气浓度、CS2、H2S、NH3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SO2、NOx、硫酸雾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关限值,SO3参照硫酸雾排放标准执行;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 弃用1#排气筒配套的“WSA装置(焚烧炉+催化制酸)+一级碱吸收”,将一期、二期高浓废气与三期高浓度废气一起经5#排气筒配套的“WSA装置(焚烧炉+催化制酸)+一级碱吸收”处理后经5#排气筒排放。 |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CS2、H2S、NH3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SO2、NOx、硫酸雾有组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关限值。臭气浓度、CS2、H2S、NH3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合理布置,噪声源相对集中,控制室、操作间采用隔音的建筑结构。高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设置消风导流装置等措施 | 东、南、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北厂界(临大**)执行4类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北厂界(临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
| 1 | 按照地下水流向,分别在厂区内及厂区外地下水上下游设置三口永久地下水监测井,同时在厂区范围内的装置区以及可能受污染区域等设置地下水观测井 | 与环评一致 |
| 1 | 项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转移处理审批手续,确保转运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文件要求。 | 已按照要求建设一座占地面积500m2的危废库及一座占地面积500m2的一般固废库,原有占地面积为44m2危废库改为一般固废库,与批复一致,已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标准。 |
| 1 | 加强厂区的绿化建设 | 与环评一致 |
| 1 |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规范、高效的应急防控体系、制度和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定期组织演练,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已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2023年4月,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4月11****生态环境局备案,编号:32923-2023-020-H。 |
| 改建废水收集管线,化纤项目工艺废水、废气治理废水依托厂区内现有一期、****处理站处理;仅改建废气收集管线,不涉及废气总收集管路调整,依托现有废气治理措施及排气筒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已落实 |
| / |
| 根据《报告书》结论,技改项目以****厂界为边界外扩90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在该卫生防护范围内有约7户居民,根据******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拆迁计划,已将其纳入拆迁范围。在******开发区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拆迁工作前,项目不得建成投产。今后,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7月出具的证明(见附件3):根据2023年4月—7月多次现场实际踏勘,目前赛得利(**)厂界外900米范围内仍有约5户房屋点,均位于****公司厂区东南方向,在******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经核实,上述5户房屋均为附近养殖户自建临时用房,属于违章建筑,目前处于废弃状态,常年无人居住。 故厂界外900米范围内无常住居民。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开展内部污染防治设施安全风险辨识,健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于2023年4月编制《环保设施专项安全评估报告》,已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