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
****就 **省,**市,**区万通港到 **省,**市,**区****煤场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50,000
5. 发货地:**省,**市,**区万通港
6. 到货地:**省,**市,**区****煤场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6-01-06 至 2026-04-06
9. 运距:12
二、交易平台
****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6-01-05 13:57:49加急标书代写
四、竞价主要条款
一、竞价填报要求
1.在竞价前,承运方必须具有运输行业从业资格,具有运输经营相关资质的专业物流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证件,需要在大唐燃料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om)完成承运商注册准入。
2.运输路径为:****万通港码头至****煤场,运输至托运方****煤场前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货物灭失风险均由承运方承担。
说明:若发生极端天气或车用燃料价格大幅变化时,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调整运费。
3.在竞价时,承运方填报含税运费报价数值采取小数点后保留一位的形式,如99.5元/吨。
执行周期:见公告,若因托运方煤炭**或极端天气等原因影响,双方**协商可延期。
4.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需在竞价结果确定前****公司账号(之前有未****公司默认为已缴纳),竞价成功签订合同的,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参与竞价供应商应向****缴纳20万元竞价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帐户名称:****,开户行:****银行****公司****港支行,银行帐号为370********100000125
5.竞价数量约为5万吨,具体以托运方与煤炭供应商的实际合同数量为准。
二、竞价结果确定规则
1.最终确定1家最低报价为成交承运方,以最低报价为成交价格,报价最低者相同时,按平台显示确定排名顺序。参与竞价供应商不足三家,该竞价视为无效。
2.如遇最低报价高于市场实际值,经双方谈判可将价格下调以符合市场实际值,如果不能符合市场实际,托运方有权终止本次托运采购,重新组织竞价。如果合同期内,市场运费价格大幅波动,脱离实际签订的运费价格,双方均可提出终止本次合同的要求。
3.如成交承运方在托运方下达调运计划 3 日内未按托运方组织承运,视为主动放弃承运。托运方可以扣除其全额保证金,并有权追究成交承运方给托运方带来的损失。
4.承运方中选后,及时与托运方签订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计划、兑现考核
1.必须使用合法、符合道路运输相关规定的车辆及驾驶人员,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应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规定,由于资质不全或不遵守交通规定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承担。
2.妥善保管相关运输票据,由于承运方人员责任所发生的票据丢失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自行承担。
3.负责煤炭运输安全到场,如出现运输途中丢失、掺假、注水、异常亏吨、灭失等现象,与托运方无关。
4.承运方负责业务及运输车辆司乘人员的安全风险告知,相****电厂区域后,应自觉遵守和服从买受人有关管理规定,由于违反规定或不听从指挥所造成的人身损害以及对买受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承运方承担。
5.运输车辆或人员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车辆等事故并造成的损失均由承运方承担。
6.按托运方指定地点拉运煤炭,不得有变更煤炭装车地点或途中倒换、卸载煤炭、注水和过衡后放水等作假行为。
7.采取严格的防洒漏、抑尘等环保措施,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环保及道路等相关罚款由出卖人承担,与买受人无关。如造成相关部门对买受人的处罚,买受人加倍处罚出卖人。
8.****公司承运期间至少30辆纯电清洁能源运输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及环保随车清单,及车辆所属证明。拉运车辆必须全部为符合环保要求的纯电清洁能源车车型(禁止使用油管改装车辆),如有调整,以我厂要求为准。若中选单位无法满足纯电清洁能源车型及数量运输要求,有权立即取消其拉运资格,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全部使用“掌运达”软件,确保运输车辆位置实时监控,应提前向托运方预报煤车类型、车数、供煤数量等,以便于托运方接卸和配煤。
9.承运方不遵守托运方调度计划安排的,托运方给予承运方2000元/次的处罚。承运方需按照托运方计划调运要求安排拉运,如因由于承运方原因,连续3天拉运量达不到要求,视为承运方违约,托运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承运方的违约行为给托运方造成损失的,在考核保证金基础上,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托运方实际损失的,托运方保留通过诉讼要求承运方赔偿所有实际损失的权利。
10.到厂数量:以一个自然月发运量或托运方与煤炭供应商的一个合同批次或单船作为一个结算周期,一个结算周期内,托运方到厂汽车衡数量与**万通港汽车衡数量的偏差超过1.0%(不含1.0%)时,超损部分不予结算运费,同时由承运方承担超出部分的煤炭损耗,在结算运费时予以扣除;数量以托运方汽车衡数量验收吨位为准。数量损耗扣款=(托运方与矿方的合同价格×超损数量),将从承运方应结算运费中扣除。
11.商务差质量考核:根据卸船港第三方化验结果与乙方到厂化验结果相对比,在一个结算周期内,质量差加权平均值超过100大卡(不含100大卡),超出部分每卡按照甲方所购基准热值单价进行扣费,基准热值单价为:基准热值出矿煤价/基准热值,将从乙方应结算运费中扣除。
四、结算
1.托运合同兑现完成后,以一个自然月发运量或托运方与煤炭供应商的一个合同批次作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数量以到厂过衡数量为准。承运方与托运方核对承运数量和运费,双方结算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承运方向托运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税率为 9%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结算总价款=结算数量×运输竞价成交价-考核费用,开票单价=结算总价款/到厂数量,以结算确认单的形式进行结算确认。
3.承运方对运输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负责,托运方只负责按照运费结算单核对的运输重量和质量进行付款,其他费用一律由承运方承担。
4.运输合同时间均以矿方发货时间为结算依据。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
2. 联系人:李先生
3. 联系电话:
六、备注
七、附件
八、平台监督举报通道
平台监督举报电话: 010-****1255; 平台监督举报邮箱: ****@cdt-r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