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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我局接受了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31日。
****2025年12月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
| 1 | 瑶山溪(灌口西路至旧324国道段)改造工程 | **** | 2025.****.8 | 水土保持公示网 |
| 2 | ****保健院**院区工程 | ****保健院 | 2025.****.16 | 水土保持公示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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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