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度测绘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自然**)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4日 14:1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1月04日至2026年01月09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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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1月26日 09:0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省********交易中心电子化开标一室 |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3-****769 | ||
| 采购单位 | ****(自然**)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33-****11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县一条街**冷面斜对面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3-****769 | ||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征集人地址:**省**县一条街**冷面斜对面
征集人联系人:刘琳
征集人联系方式:0433-****769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6年度测绘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县下的全部采购单位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 1 | ****2026年度测绘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 100% | 1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上一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4)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征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征集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征集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6)供应商参加本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质量问题、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
(7****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2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2026年01月04日至2026年01月09日 ,每天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 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 09:00(**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1月2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省********交易中心电子化开标一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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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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