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对“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的披露)。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交易站受****的委托,定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 10 ****交易站(新地路12号4楼)对****的 ******开发站鱼塘(土地)7.632亩出租项目[项目编号:榄核镇交(2025)00008号 ]进行公开交易。本次****人民政府第119号令《**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咨询和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开发站鱼塘(土地)7.632亩。
(二)资产类型:鱼塘。
(三)交易面积:7.632亩。
(四)资产位置:******开发站鱼塘(土地)。
(五)资产使用范围:仅用于水产养殖生产经营活动,按鱼塘(土地)现状进行出租,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保政策、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
(六)合同期限:6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七)交易底价:2850元/亩/年(含税),每次报价递增50元/亩/年或其整数倍。
(八)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年为一期收取,并于每期首月底前缴交当期租金。
(九)免租期:无免租。
(十)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5%。
(十一)交易保证金为13376.87元(大写:壹万叁仟叁佰柒拾陆元捌角柒分),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银行转账,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汇款、支付宝、微信、第三方、公证委托等)转账。于 2026 年 1 月 4 日至 2026 年 1 月 12 ****银行:****商行榄核支行;账户名:****;账号:966********0005190。保证金须在 2026 年 1 月 12 日 17 时前实名到账才能有效,银行转账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名称和项目编号。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参加一宗交易。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拒绝签订《资产交易确认书》和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业主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十二)合同履行保证金:按中标合同金额的10%计算,在竞投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十三)合同签订后 当 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凡拖欠租金者,出租方有权增收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拖欠租金的1‰计算,如承租方逾期15天未付清租金,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承租方承租的土地,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主张承租方赔偿其他损失。
****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十五)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面向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2.本次鱼塘的使用范围为水产养殖,不准养殖猪、牛、羊、三鸟、埃及塘鲺、鲳鱼、黑鱼等污染水源的水产品种及对周边环境有影响的牲畜。承租方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承租方案,承租方案内容须包含标的地址、意向方简介、过往项目运营简介及本次意向经营的业态、方向等说明。投标人需承诺如中标后确认为承租方,将按提交的承租方案执行;
3.投标者****公司(站)租金或管理费,3年内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纪失信名单,没有银行失信人记录;
4.租赁期间承租人不能转租鱼塘(土地),如需转租/转借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才能转租/转借;
5.投标者对鱼塘(土地)租赁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所有鱼塘(土地)范围内的基耕路,不能围蔽,要保持道路畅通;
7.合同签订当天缴交当期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回。;
8.仅用于水产养殖生产经营活动,鱼塘(土地)按现状进行出租,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保政策、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使用。
9.承租方不得从事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所经营的行业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政策、消防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承租方必须按照《**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区河涌管理范围内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开展鱼塘养殖水治理,必须按要求建设环保设施,所需投入的资金由承租方负责,按照标准工艺或简单工艺建设养殖水治理设施(标准按照该文件执行:《****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农函〔2021〕80号),确保养殖水循环使用或不超标排放,且鱼塘养殖水排放水质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IV类水质标准。租赁期间,如发现排放水质未达到镇相关部门的标准,属于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到达承租方之日起本合同解除,出租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鱼塘之日止。
10.租赁期间鱼塘需配套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设施,根据《****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农函〔2021〕80号)的有关规定,承租方须在承租之日起一年内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开展和完成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以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并达到验收合格。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终止时,该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以及配套设施设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或要求补偿。
11.承租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或经验收不合格限期整改一次后仍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鱼塘,履约保证金全额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应按时清退场地交还鱼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鱼塘现状如有地上附着物作为配套设施的,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可进行使用,合同期满后,该配套设施和鱼塘不劣于原状一并归还出租方。
13.在租赁期内,如国家、集体征用该农用地,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征收征用土地补偿费归出租方所有;交地奖励款归出租方所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依据“谁投资谁所有”的基本原则,归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所有,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补偿外,出租方不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原公路预留用地,如遇道路扩路,承租方要无条件配合,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鱼塘之日止,若因征收部分土地等导致承租方实际使用面积减少的,承租方据实际使用面积计付租金。
二、本次交易项目确定竞得人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报名及咨询
(一)竞投意向人可于 2026 年 1 月 4 日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区榄核镇**57号进行报名或咨询。
(二)按照线上交易流程指引操作。
四、报名资料,报名资料采取现场举牌方式进行:
(一)采取现场举牌交易模式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银行存款回单)。
3.报名时必须本人到****报名并签署个人承诺书。
4.完成上述3个内容才算报名成功,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与本次竞投标。
五、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者可自行查看****公司(****)了解交易项目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 10 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
七、纠纷处理原则
本交易公告信息真实性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竞投人(包括竞得人)与项目业主单位就本次交易事宜(包括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及交易面积)有争议的,由竞投人(竞得人)与项目业主单位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市******交易站无关。
八、联系方式
项目所属单位:****
联系人:张先生、莫先生
联系电话:020-****9266
交易机构名称:****交易站
联系地址:****交易站(榄核镇新地路12号4楼)
联系电话:020-****6266
**市******交易站
2026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