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20000套铝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0套铝制品项目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评机构 | **云升****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6.1.4-2026.1.9 |
| 项目概况 | 项目****开发区**欧阳湖路28号2#厂房,占地面积1045m2,****开发区管委会备案(开备案〔2025〕264号,项目代码:****)。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租赁厂房,购置熔炼炉、压铸机、抛丸机、车床等设施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20000套铝制品。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使用符合标准的低VOCs原辅用料,规范建立执行VOCs物料台账制度。鼓励按照绩效A级或引领性等级进行设计建设。项目熔化炉烟气、压铸、脱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冷+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尾气经 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20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熔化炉冷却循环水、湿法打磨用水、熔炼压铸脱模废气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机械安放位置和生产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要求。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受理部门 | ****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069 |
| 通讯地址 | **区瑞祥路88号C1座6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24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