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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年产2万吨白酒酿造生产线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中孚字〔2025〕0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年产2万吨白酒酿造生产线项目位于**县胡兰镇胡兰村。文****管理局分别对年产1万吨白酒生产线项目、年产1万吨白酒酿造生产线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分别为:****、2504-141121-89-01-681225。项目建设规模:年产2万吨白酒。
二、项目所在的**县为水利部办资管〔2025〕6号规定的地下水超载区(浅层地下水超采),项目水井不在超采区范围内,不属于限批情形。同意该项目生产及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7.29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7.0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29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及职工生活用水取水口分别设在厂区北侧水源井(坐标:东经112°15′53.2″、北纬37°28′27.2″),****泵站及输水管道送至生产生活用水点。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年产2万吨白酒酿造生产线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
****年产2万吨白酒酿造
生产线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编制完成了《****年产2万吨白酒酿造生产线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5年6月3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水利局。在听取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年产2万吨白酒酿造生产线项目位于**县胡兰镇胡兰村。2022年3月10日,文****管理局对该公司年产1万吨白酒生产线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025年4月17日,文****管理局对该公司年产1万吨白酒酿造生产线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504-141121-89-01-681225。该项目产能总规模年产2万吨白酒。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7.29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7.0万m3/a,生活取水量0.29万m3/a。原酒综合用水定额3.5m3/kL,职工生活用水指标80L/p﹒d,均符合《工业用水定额 第15部分:白酒》(GB/T 18916.15)和《**省用水定额》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报告书》在分析论证地下水可利用量、地下水水位变化的基础上,确定当地孔隙地下水开采量为752万m3/a,现状批复取水量629.36万m3/a,剩余可开采量122.64万m3/a,可以满足该项目生产生活7.29万m3/a的用水需求。
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利用厂区现有1眼井,井深240m,单井涌水量50m3/h(43.8万m3/a),可以满足本项目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取水口位于厂区北侧,坐标:东经112°15′53.2″,北纬37°28′27.2″。
六、该项目水源井水质检测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Ⅱ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生产生活取水水源。
七、该项目生产生活污水全部收集送至****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浇洒,其余****处理厂统一处理。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危废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它固废严格按环保要求处理。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和退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控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可以满足厂区取水量7.29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