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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工作方案》、《**2025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等方案的通知》(忠农发〔2025〕65号)文件要求,经重新核实验收后,现将项目验收更正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一、公示期
2026年1月4日—9日
二、受理单位及电话
县纪****村委纪检监察组 ****0168
****农技中心 ****2286
通讯地址:**忠州街道果园路3号附11号,邮编:404300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1. **2025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补助资金表
2. **2025年水稻规模生产示范项目补助资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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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