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大正矿业有限公司(玻璃用石英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审批
辽宁-本溪-本溪满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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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玻璃用石英岩)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5-12-31 成文日期: 2025-12-31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玻璃用石英岩)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31 09:44:42


本项目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玻璃用石英岩)**位于**满族自治县**城镇的**,直线距离**城镇约3公里,行政区划隶属于**省**满族自治县**城镇管辖。**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24°11′30″,北纬:41°25′01″。本项目为**石英岩矿山开采项目,本次对矿山1采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面积为1.5487km2,开采标高+695~+440m,设计露天开采方式,设计开采规模为54万t/a,服务年限为95a。

(一)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连接。

链接: https://pan.**.com/s/1r0baKFT5IoL1vlGooBVihw 提取码: sxny

(2)查阅纸质报告请联系建设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居民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diB2xxNvt4WvJMYeBOWRKA 提取码: r6iw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信函地址:**省**市**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园林巷

电子邮件地址:****@qq.com

建设单位:**** 郑总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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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