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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现将**市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二厂工程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二厂工程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市湾坞西片区冶金新材料产业园******公司厂区内西**;项目中心地理坐标:119°43′53.10″E、24°46′28.51″N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1月4日起(至少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