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齐哈尔市德旺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新增喷漆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沙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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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喷漆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01-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4日我局拟对****新增喷漆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卜奎南大街499号

电话:****369

邮编:161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增喷漆房建设项目

**省**市**区五福玛村****院内

****

**省中嘉****公司

本项目依托原有厂区场地,**喷漆房1栋及危险废物暂存库1栋,内设喷漆设备及相关处理设备,为企业生产的钢结构进行喷涂作业,设计年喷涂钢结构5000t/a,其余钢结构委托****喷涂。

1、废水

本次扩建不新增加员工人数,生产不用水,无新增生活及生产废水。

2、废气

本项目喷涂及晾干废气经“迷宫板+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喷涂及晾干废气经处理后,各污染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VOCs废气车间门窗外1m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标准。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并通过安装减振基础等措施有效减缓噪声影响,本项目投入运行后,厂界四周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及4类标准。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状况,可被环境所接受。

4、固体废物

漆渣(水性和油性)、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九宫格、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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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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