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鹊山高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500万t/a矿井及150万t/a选煤厂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山西-大同-左云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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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5〕758号
****500万t/a矿井及150万t/a选煤厂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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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关于****500万t/a矿井及150万t/a选煤厂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鹊高煤字〔2025〕12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500万t/a矿井及150万t/a选煤厂项目位于**县小京庄乡酸茨河村南。****能源局以晋能源煤技函〔2022〕198****公司矿井生产能力由240万t/a核增至500万t/a;**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1〕835****公司《****煤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选煤厂生产能力150万t/a。******厅为该公司核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112****4534),批准开采3号-8号煤层,井田面积8.8091km2,开采标高1315m-1170m。

建设****水利厅发放的取水许可证(编号:****),许可取水量55.32万m3/a,其中矿坑涌水48.71万m3/a,孔隙地下水6.61万m3/a,有效期限至2027年10月16日。****煤矿生产规模、取水量等发生变化,建设单位重新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该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105.6万m3/a(矿井取水量98.8万m3/a,选煤厂取水量6.8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97.0万m3/a(矿井生产取水量90.6万m3/a,选煤厂生产取水量6.4万m3/a),生活取水量8.6万m3/a(矿井生活取水量8.2万m3/a,选煤厂生活取水量0.4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用水取水口设****处理站**池(坐标:东经112°40′13″,北纬39°46′25″)。职工生活用水取水口设在工业场地北部水源井(坐标:东经112°40′09″,北纬39°46′42″)。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在线取水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在领取新的取水许可证时,你单位编号****取水许可证按程序予以注销。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500万t/a矿井及150万t/a选煤厂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

****500万t/a

矿井及150万t/a选煤厂项目水**论证报告书

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亚图水利****公司编制完成了《****500万t/a矿井及150万t/a选煤厂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5年7月25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名单附后),参加会****水务局、****水务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500万t/a矿井及150万t/a选煤厂项目位于**县小京庄乡酸茨河村南。****能源局以晋能源煤技函〔2022〕198****公司矿井生产能力由240万t/a核增至500万t/a;**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1〕835****公司《****煤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选煤厂生产能力150万t/a。******厅为该公司核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112****4534),批准开采3号-8号煤层,井田面积8.8091km2,开采标高1315m-1170m。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105.6万m3/a(矿井取水量98.8万m3/a,选煤厂取水量6.8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97.0万m3/a(矿井生产取水量90.6万m3/a,选煤厂生产取水量6.4万m3/a),生活取水量8.6万m3/a(矿井生活取水量8.2万m3/a,选煤厂生活取水量0.4万m3/a)。矿井综合取水指标0.198m3/t,符合《**省用水定额》原煤开采用水定额先进值不大于0.23m3/t的要求;选煤厂综合取水指标0.045m3/t,符合《**省用水定额》重介洗煤用水定额先进值不大于0.049m3/t的要求;矿井职工生活用水指标155L/p.d,符合《**省用水定额》矿山职工生活用水定额不大于270L/p.d的要求;选煤厂职工生活用水指标76L/p.d,符合《**省用水定额》参照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不大于120L/p.d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该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节水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报告书》在分析该矿井田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矿井充水因素等基础上,采用富水系数法预测该矿达产后矿坑涌水量118.5万m3/a,处理损失按10%计,矿坑水可利用量106.7万m3/a,可以满足该项目生产取水量97.0万m3/a的需求。由于矿坑排水的不稳定性,业主应修建一定容量的供水调蓄池。

六、该项目工业场地北部现有1眼水井,井深18m,开采孔隙地下水,单井出水量15m3/h(13.1万m3/a),可以满足该项目生活取水量8.6万m3/a的需求。

七、该项目坑坑水取水口位****处理站**池,坐标:东经112°40′13″,北纬39°46′25″。

孔隙地下水取水口位于工业场地北部水源井,坐标:东经112°40′09″,北纬39°46′42″。

八、处理后的矿坑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要求,可以作为该项目生产用水水源。

孔隙地下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以作为该项目生活用水水源。

九、该项目矿坑水经处理后回用,剩余水量应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后方可外排;工业场地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工业场地废污水不外排。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十、该项目井田及影响范围内有2个村庄(毛官屯村、高家窑村),煤矿开采若对当地居民用水造成影响,业主应负责解决,确保当地居民用水安全。

十一、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退水管理,完善取用水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控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采矿业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该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孔隙地下水,可满足该项目取水量105.6万m3/a(矿坑水97.0万m3/a、孔隙地下水8.6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以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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