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立体艺馆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4日
| 项目概况 ****特立体艺馆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司地址:**县**街道华荣路与梨园路交叉处南侧8****酒店对面美宜佳三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 年1 月19日09 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特立体艺馆配套附属工程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ZY-2025-002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 ****303.11元,最高限价:****303.11元
( )支持预付款,支付比例: / % ;( )不支持预付款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 )磋商保证金: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工期 |
| 1 |
****特立体艺馆配套附属工程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303.11 |
****303.11 |
90日历天 |
三、采****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标准配备【须提供相应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6 年 1 月 4 日起至2026 年 1月 9 日止,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地址:**县**县**街道华荣路与梨园路交叉处南侧8****酒店对面美宜佳三楼)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等资料领取磋商文件等资料。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6年1月19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县**街道华荣路与梨园路交叉处南侧8****酒店对面美宜佳三楼)。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标书代写
七、公告期限
1、本磋****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龙再光
电 话:135****8968
地 址:**省**市**县**镇桔城路23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街道华荣路与梨园路交叉处南侧8****酒店对面美宜佳三楼)
联系人:张**(项目负责人)
邮 编: 422300
电 话: 151****1115
项目联系人:龙再光(采购人)/ 张**(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35****8968/ 151****1115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