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3369776/2026-00001 | 发文字号: | 永水许可〔2025〕69号 |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23 | 发布日期: | 2026-01-04 |
| 标题: | ****关于**区三教镇利民村龙家山社天然饮用水生产项目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
永水许可〔2025〕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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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三教镇利民村龙家山社天然饮用水生产项目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叮咚****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项目代码:****)及《**区三教镇利民村龙家山社天然饮用水生产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资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相关规定,并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区三教镇利民村龙家山社天然饮用水生产项目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一、基本情况
**叮咚****公司位于**区三教镇利民村龙家山社,项目**(18.9L)桶装水生生产线一套,年产量约700万桶。厂房总占地面积约8900m2,建筑面积约6000 m2。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办公用房、运输道路建设,净化及灌装生产线设备安装。
二、取水地点及取水方式
同意该项目从水井取水,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5°50'14.5",北纬29°30'4.5"。
同意取水方式为潜水泵(CDL85-30-2,85m3/h,18.5kW)取水,输水管道为50m的DN100钢管,输送至厂区水池。
三、用水定额、取水量及取水保证率
原则同意本项目用水定额为1.71m3/t。
原则同意本项目年取水量23.56万m3,日最大取水量724.9m3,取水保证率为95%。
四、取水可靠性
基本同意《报告书》的取水可靠性分析。
根据抽水试验及地质分析,推荐开采量为1800m3/d,高于设计日取水量,可满足取水量。
根据水质检测结果,原水水质符合《食品安**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18)标准要求。净水工艺处理后,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标准要求。
取水口区域地质情况稳定,取水口设置基本合理。
五、节水评价
基本同意《报告书》的节水评价分析。
本项目取水符合饮料制造取水定额》(QB/T2931-2008)一级指标(1.92m3/t)及《工业用水定额 第65部分:饮料》(GB/T 18916.65-2024)先进指标(1.76m3/t)。
六、取退水影响分析
基本同意《报告书》的取退水影响分析结论。你单位严格执行退水方案,承诺涉及的所有第三方权益问题由你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处理完善。
七、其他要求
(一)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采取有效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建立取用水台账,做好用水统计工作。
(二)你单位应为本工程建设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将取水计量数据实时传输至国家水**管理系统(**),并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确保设施正常使用,量值和在线数据准确、可靠。
(三)本工程项目试运行满30日后,应在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四)若本工程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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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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