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血液透析智能管理系统(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1-08,更正为:2026-01-09。
更正内容如下: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4其他要求由“无”更正为“1.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质量保修期:本次项目所购系统及全部子系统质保期三年,自整体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三年内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线上线下维保服务和功能升级服务。硬件部分按“三包”执行。(2)服务期内提供软件定期升级服务,保证更新及时性,使用户客户端软件始终为最新版本。(3)在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每季度对系统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至少一次巡检,并提供巡检报告(纸质版)。(4)维保费:质量保修期内免费维保,超出质量保修期维保费用不得超过建设清单第一项成交金额的6%,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2.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人民法院提请诉讼。4.合同其他条款:(1)本次项目包含所有安装、调试、接口费用,若此次项目新增硬件或其他,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负责任何后续新增费用。实施过程中需要现有检验、检查、平台、HIS等信息系统厂商配合,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协调,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2)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4日
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6-****173
名称:****
地址:**市纪念碑街中段30号
联系方式:0816-****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市大鹏路党****政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0816-****01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采购股01
电话:081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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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