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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3********421547M | 建设单位法人:杜静 |
| 余主任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千岛湖镇环**路1869号 |
| ****二期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千岛湖镇环**路1869号 |
| 经度:119.****59390 纬度: 29.****58654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9-20 |
| 淳环保函〔2018〕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7-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100 |
| 1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3********421547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23********421547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311872U | 竣工时间:2023-05-2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zjrqchina.com/index.php?m=Article a=show id=2859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350张床位,投产后全院850张床位,扩建后全院门诊规模为2500人次/日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新增床位191张,目前全院床位691张,全院实际门诊规模约1900人次/日 |
| 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为医疗服务项目,无具体生产工艺流程。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医疗服务项目,无具体生产工艺流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厨房油烟经净化处理后引至食堂楼顶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站采用埋地式,全密闭;恶臭气体有效收集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的排气筒集中排放,风量1000m3/h。 地下汽车尾气经空气扩散,对环境影响不大。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风机收集后由风管引出至排风竖井排放(机械排风)。 ****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日处理能力将达到720吨,****医院污水。含菌废水经预消毒、酸性废水经中和后汇同院区原有各类预处理后的污水处理采用“厌氧+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处理工艺。 营运期产生感染性医疗废物(约396.2吨/年)、活性污泥(约29.47吨/年)、废活性炭(约4.4吨/年)属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它非感染性医疗废物(约277.4吨/年)和生活垃圾(约827.75吨/年)等固体废弃物委托环卫部门及****填埋场处置,不得向周围环境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食堂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全部加盖密闭,生化池和沉淀池废气管道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风机收集后由风管引出至排风竖井排放;院内由于使用消毒液采取喷洒、拖洗等方式进行日常消毒清洁,院内存在少量特殊异味气体,废气产生量较少,且多数为无毒无害气体,通过自然通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对院区原有污水站进行了提升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部分厌氧池改成好氧池,更换消毒设备,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并采用AB粉(二氧化氯)消毒,目前污水处理能力已提升至720t/d)。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分流,其中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预先隔油)经化粪池处理、特殊性质废水和酸性废水经中和处理、含菌废水等经预消毒处理,汇同其他医****处理站处理后合并排入市政管网,污水站处理能力720t/d。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发电机、水泵、空调系统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非感染型医疗固废(未被感染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未被感染的消毒棉)和生活垃圾。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感染型医疗废物(主要为包扎残余物中敷料、生物培养和动物试验残余物、化验检查残余物、感染性废物;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和废药物;感光材料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及废活性炭。 一般固废:非感染型医疗固废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感染型医疗废物委托****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消毒后)、废活性炭委托******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项目建有医疗固废仓库,贴有标识标牌,设有医疗废物专用收集箱,仓库内定期消毒清洁;****处理站危废暂存柜暂存;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贴有标识标牌,医疗固废、危废仓库总面积约60m2。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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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2.22 | 4.49 | 0 | 0 | 2.22 | 2.22 | |
| 0 | 0.22 | 0.45 | 0 | 0 | 0.22 | 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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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 |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分流,其中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预先隔油)经化粪池处理、特殊性质废水和酸性废水经中和处理、含菌废水等经预消毒处理,汇同其他医****处理站(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并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后合并排入市政管网,污水站处理能力720t/d,满足批复要求 | 监测期间,废水处理设施出口pH值和总余氯范围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石油类、总氰化物、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汞、粪大肠菌群最大日均浓度值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总磷最大日均浓度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 |
| 1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和病房等的消毒异味。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和病房等的消毒异味。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食堂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全部加盖密闭,生化池和沉淀池废气管道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风机收集后由风管引出至排风竖井排放;院内由于使用消毒液采取喷洒、拖洗等方式进行日常消毒清洁,院内存在少量特殊异味气体,废气产生量较少,且多数为无毒无害气体,通过自然通风,无组织排放。 | 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 监测期间,企业食堂油烟处理设施排口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表2限值要求。 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氯气最大排放浓度、甲烷最大体积分数及臭气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 监测期间,厂界周边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一氧化碳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中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
| 1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发电机、水泵、空调系统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发电机、水泵、空调系统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监测期间,医院厂界东侧、南侧各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医院厂界西侧、北侧各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1 | 营运期产生感染性医疗废物(约396.2吨/年)、活性污泥(约29.47吨/年)、废活性炭(约4.4吨/年)属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它非感染性医疗废物(约277.4吨/年)和生活垃圾(约827.75吨/年)等固体废弃物委托环卫部门及****填埋场处置,不得向周围环境排放。 |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非感染型医疗固废(未被感染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未被感染的消毒棉)和生活垃圾。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感染型医疗废物(主要为包扎残余物中敷料、生物培养和动物试验残余物、化验检查残余物、感染性废物;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和废药物;感光材料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及废活性炭。 一般固废:非感染型医疗固废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感染型医疗废物委托****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消毒后)、废活性炭委托******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项目建有医疗固废仓库,贴有标识标牌,设有医疗废物专用收集箱,仓库内定期消毒清洁;****处理站危废暂存柜暂存;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贴有标识标牌,医疗固废、危废仓库总面积约60m2。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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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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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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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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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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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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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