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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4188X3 | 建设单位法人:刘纪立 |
| 石焕焕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大桥镇亚中路777号 |
| ****年产500万台智能家电产品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56-C3856-家用美容、保健护理电器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经度:120.831719 纬度: 30.730939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10 |
| 嘉(南)环建〔2025〕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4188X3001X |
| 2025-05-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328.9 |
| 10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4188X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华维****公司 |
| ****0401MA2B9QG882 | 验收监测单位:**华维****公司 |
| ****0401MA2B9QG882 | 竣工时间:2025-08-2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04g3ktF |
| 扩建、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00万台智能家电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00万台智能家电产品 |
| 部分设备暂未实施,本次为先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主要从事智能家电产品的生产,产品由注塑件(外壳、支架等)、主板和其他配件组装。全厂的工艺流程主要分为三个部分:注塑件,主板SMT和组装。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从事智能家电产品的生产,产品由注塑件(外壳、支架等)、主板和其他配件组装。全厂的工艺流程主要分为三个部分:注塑件,主板SMT和组装。 |
| 因破碎机暂未实施,本项目注塑及修边过程产生的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卖至第三方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沉淀+SBR"处理设施,“混凝沉淀+A2O”处理设施。废气:涂装废气处理设施为“水帘+水喷淋+干式过滤+沸石转轮浓缩+RTO 燃烧”,注塑废气处理设施为“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破碎粉尘处理设施为“布袋除尘”,打砂粉尘处理设施为“布袋除尘”,割板粉尘处理设施为“布袋除尘”,SMT废气处理设施为“两级活性炭”,1#厂房FATP废气处理设施为“两级活性炭”,2#厂房FATP废气处理设施为“两级活性炭”,污水站废气、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汇入6#涂装废气一并处理。噪声:减震措施;固体废物:本项目依托现有,一般固废仓库有三个,分别位于12#厂房一楼,7#厂房一楼,5#厂房西侧,面积分别约为300m2、30m2、150m2。依托现有,危险废物仓库位于6栋北侧,约200m2;废线路板仓库位于12栋厂房内,约20m2。 危险废物:废油墨及稀释剂、废印版、废包装物、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桶等危废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废硅胶印章、废印版、废纸分类收集后出售。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混凝沉淀+A2O”处理设施。废气:涂装废气处理设施为“水帘+水喷淋+干式过滤+沸石转轮浓缩+RTO 燃烧”,注塑废气处理设施为“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打砂粉尘处理设施为“滤筒除尘”,割板粉尘处理设施为“滤筒除尘”,SMT废气处理设施为“两级活性炭”,1#厂房FATP废气处理设施为“两级活性炭”,2#厂房FATP废气处理设施为“两级活性炭”,污水站废气、危废仓库废气处理设施为“碱喷淋+活性炭”。噪声:减震措施。固体废物:本项目依托现有一般固废仓库有2个,分别位于7幢南侧及篮球场,面积分别约为30m2、150m2。依托现有危险废物仓库位于6栋北侧,约300m2;废线路板仓库位于10栋厂房南侧,约20m2。 危险废物:废油墨及稀释剂、废印版、废包装物、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桶等危废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塑料边角料、废硅胶印章、废印版、废纸分类收集后出售。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5.462 | 10.871 | 0 | 0 | 5.462 | 5.462 | |
| 0 | 0.273 | 0.544 | 0 | 0 | 0.273 | 0.27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5 | 0.036 | 0 | 0 | 0.015 | 0.015 | / |
| 0 | 0.139 | 3.24 | 0 | 0 | 0.139 | 0.139 | / |
| 0 | 2.077 | 3.565 | 0 | 0 | 2.077 | 2.077 | / |
| 0 | 2.786 | 24.62 | 0 | 0 | 2.786 | 2.786 | / |
| 1 | 混凝沉淀+A2O | 本项目污水纳管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中氨氮、总磷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纳管,最终经**市联合****公司集中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本项目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水帘废水、喷淋废水、树脂再生废水均经混凝沉淀+A2O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和生产废水一并纳管;最终经**市联合****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海。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站出口处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甲苯、乙苯、二甲苯的日均值(范围)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浓度日均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其他企业的间接排放限值; 废水排放口(DW001)处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甲苯、乙苯、二甲苯的日均值(范围)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浓度日均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其他企业的间接排放限值; 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2)处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甲苯、乙苯、二甲苯的日均值(范围)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浓度日均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其他企业的间接排放限值。 |
| 1 | / | 本项目现阶段生产产生的1#厂房FATP废气、1#厂房SMT废气、1#厂房割板废气、2#厂房FATP废气、5#厂房打砂废气的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4#厂房涂装废气的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苯系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5#厂房注塑废气的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及污水站废气的排放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中的新扩改建限值。本项目厂界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苯系物、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锡的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氨、硫化氢的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厂房外监控点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 | 本项目为先行验收,部分设备暂未实施,具体已实施部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武侠: ①涂装废气:本项目涂装三线暂未实施,目前仅设置1条涂装线,位于4#厂房3F,涂装废气收集后经“水帘+水喷淋+干式过滤+沸石转轮浓缩+RTO燃烧”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注塑废气:本项目3#厂房注塑设备暂未实施,5#厂房设有注塑间,企业于注塑机上方设置可移动吸风罩,对5#厂房注塑废气进行车间整体收集,5#厂房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抽风收集后统一送至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③破碎粉尘:本项目破碎机暂未实施,暂无破碎粉尘产生; ④打砂粉尘:本项目打砂工序设置于5#厂房,打砂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筒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⑤割板粉尘:本项目割板工序设置于1#厂房,在无尘间进行,分板机上方设置吸风罩,割板粉尘收集后经“滤筒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⑥SMT废气:本项目SMT工序设置于1#厂房,在无尘间进行,车间密闭,采用局部点对点集气措施,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⑦1#厂房FATP废气:1#厂房FATP在无尘间进行,车间密闭,采用局部点对点集气措施,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⑧2#厂房FATP废气:2#厂房FATP在无尘间进行,车间密闭,采用局部点对点集气措施,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⑨污水站废气、危废仓库废气:企业对污水站废气及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经一套碱喷淋+活性炭处理后通过管道于20m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①1#厂房FATP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处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臭气浓度的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②1#厂房SMT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处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臭气浓度的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③1#厂房割板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处污染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④2#厂房FATP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处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臭气浓度的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⑤4幢涂装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处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乙酸酯类(以乙酸丁酯计)、臭气浓度的排放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苯系物(以甲苯、乙苯、二甲苯计)、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排放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⑥5#厂房注塑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处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的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⑦5#厂房喷砂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处污染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⑧污水站、危废仓库废气排放口处污染物氨、硫化氢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的排放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边界上下风向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苯系物(以甲苯、二甲苯、乙苯计)的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锡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氨、硫化氢的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项目1#厂房、2#厂房、4#厂房、5#厂房车间门口无组织监控点处非甲烷总烃的1h平均浓度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 |
|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企业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厂房及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时将车间门窗关闭;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侧亚、南侧、西侧、北侧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危险废物:废油墨及稀释剂、废印版、废包装物、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桶等危废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废硅胶印章、废印版、废纸分类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塑料边角料经分类收集后出售至******公司回收利用,废硅胶印章、废印版、废包装材料、废布袋、一般污泥、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饱和活性炭和离子交换树脂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祺禧****公司进行处置; 危险废物: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物及内衬(900-041-49)委托**市固体****公司、******公司、******公司、**耀达****公司进行处置,废线路板(包括废元器件)(900-045-49)委托******公司进行处置,废矿物油(900-249-08)、废活性炭(900-039-49)、污泥(264-012-12)、清洗废液(900-402-06)、水磨废液(336-064-17)、废砂(900-252-12)委托******公司进行处置,废油桶(900-249-08)委托******公司、**耀达****公司进行处置,废皂化液(900-006-09)、油泥(900-200-08)、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900-006-09)委托**市****公司进行处置,废电瓶(900-052-31)委托**市****公司进行处置,废紫外灯管(900-023-29)委托**市****公司进行处置,涂料废物(900-252-12)委托**市固体****公司进行处置,废钢网擦拭纸(900-041-49)、含油废抹布和手套(900-041-49)、废无尘布(900-041-49)、废胶粘剂(900-014-13)、废油墨(900-256-12)、废吸附介质(过滤棉、废过滤球、废沸石)(900-041-49)、废树脂粉(900-451-13)、沾染危险废物的容器(900-041-49)、废洗枪水(900-252-12)委托**市固体****公司、******公司进行处置,过滤充分的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900-006-09)根据《南****加工行业含油金属屑管理方案(试行)》,企业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管理,最后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嘉弘****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市嘉源环境****公司统一清运处置。 |
| 项目依托现有,一般固废仓库有三个,分别位于12#厂房一楼,7#厂房一楼,5#厂房西侧,面积分别约为300m2、30m2、150m2。依托现有,危险废物仓库位于6栋北侧,约200m2;废线路板仓库位于12栋厂房内,约20m2。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依托现有一般固废仓库有2个,分别位于7幢南侧及篮球场,面积分别约为30m2、150m2。依托现有危险废物仓库位于6栋北侧,约300m2;废线路板仓库位于10栋厂房南侧,约2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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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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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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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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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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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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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