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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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5-02043

3、项目名称:**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70.565(万元)

6、最高限价:170.565(万元)

7、采购需求:

包一垃圾桶采购:240L垃圾桶2000个;120L垃圾桶3000个,最高限价:911900.00元; 包二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采购:5套,最高限价:793750.00元;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备注: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共分2个包,本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投其中任意标包进行投递,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详实的数据资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05日至2026年01月09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9919,133****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290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1、开始时间:2026年01月19日08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3日09点0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3、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1月23日09点00分(**时间)

2、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2906。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CA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9919, 027-****0911。 2、以上所称供应****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 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5、省市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采购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万元的货物和采购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5%。(2)、货物采购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 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6、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财政局 地址:**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0713-****067 投诉邮箱:****@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齐昌大道9号

联系方式:152****5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锦**A2栋203 室

联系方式:134****3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4****3885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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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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