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企业资质要求: 1.1投标人(非联合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1.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各方均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 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业绩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类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4.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5.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企业(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6.2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社会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6.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处于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8.自招标文件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9.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 10.根据《****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少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③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需满足上述3.4-3.10项要求。 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