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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环境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1-04
文件有效性:
关于****10吨天然气锅炉设备更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0吨天然气锅炉设备更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中心二楼西侧2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4--****871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331800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关于****10吨天然气锅炉设备更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东环审函20261号 |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