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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編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我司委托****编制完成了《**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从即日起,报告表内容进行全本公示,以接收公众监督。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街道、展茅街道、六横镇、桃花镇
建设性质:**
工程规模:本工程由**景观河道水环境提升项目、5个水美乡村建设项目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治理河道6条,共计治理河长为12.3千米,**(改建)护岸21.683千米、箱涵2座、涵闸(节制闸)3座、亲水节点18个、便桥21座、滨水绿道12.76千米;****泵站2座及配套给水管线;改造堰坝23座;清淤(清障)河长8.38千米;改造池塘3个;生态修复2.85万平方米;配套建设沿线标识标牌、垃圾桶、坐凳等基础设施及亮化设施。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区**街道昌正街169****中心2号楼1209室
联系人:陆丹耀
联系电话:136****5889
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单位地址:**省**市**区教工路198号D幢东4层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97****6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