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4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审批
江苏-盐城-大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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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4 15: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5-****3815,E-mail:****@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5000台套非标智能检测设备及18万件智能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工业园

****

******公司

为适应市场需求,****拟投资10000万元人民币,****工业园区内新增用地12432平方米,**年产15000台套非标智能检测设备及18万件智能配件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00台套非标智能检测设备及18万件智能配件的能力。

(一)应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其中能耗指标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落实。

(二)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设计厂区给排水系统,严禁初期雨水、生产废水混入清下水管网。严格按照《报告书》确认的废水处理工艺对各类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达到接管标准后,****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DA001、DA006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DA00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硫酸雾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限值;DA003、DA004、DA005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限值、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和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041-2021)表3限值。废气处理系统应配备备用装置或与生产装置同开同停,规范操作规程,杜绝废气事故性排放。

(四)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机加工区、阳极氧化区、危废库、化学品库、应急事故池、废水处理站、各污水输送管道、阀门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

(六)应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和相关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规范处置。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等全过程管理,并严格落实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要求,废活性炭、表面处理废物、废包装物、染色槽废液、废切削液、MVR蒸发残液等危险废物应纳入全生命周期系统管理,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委托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七)应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要求,建立环境安全预警与应急体系,按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的对策,储备必要的事故应急物资设备,将本项目的****园区应急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环境安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容积40m3事故池收集事故废水,事故应急池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事故废水确保不进入外环境。

****公司应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九)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四周应建设绿化隔离带,以减轻废气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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