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社区二期项目东北角地块位于孔子大道南侧250m处,总占地面积1063m2,合1.59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17°01'46.49",北纬35°33'02.36"。地块北至西终吉村耕地,南至西终吉村空地,西至金帝建材市场(现已拆除),****搅拌站。本地块用地性质为农用地,现地块拟建设为曲****社区二期安置房工程项目,地块规划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建设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一)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本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受****委托,****对曲****社区二期项目东北角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项目工作组,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国家技术导则规定开展工作,进行了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筛等工作。
2025年11-12月,**环林****公司对地块及周边环境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地块历史上为西终吉村耕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等农作物。2008年该地块内北侧修建农村道路;2012年10月该地块内西侧建设金帝建材市场,2013年1月建设完成,未进行任何生产经营活动,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已于2025年11月完成拆除。地块内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其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耕地、空地等,因此基本不会对周边的土壤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利用XRF、PID等手持检测仪器在地块内布设3个快速检测点位、在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快速检测点位,各点位快筛结果无明显差异。
综合所有调查资料及数据表明,该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是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