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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要求,我厅委托****组织专家对《****大砬沟菱镁矿**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该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雷丽024-****9085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
1、****大砬沟菱镁矿**生态修复方案.pdf
2、编制单位真实性承诺书.pdf
3、采矿权人对**生态修复承诺书.pdf
4、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pdf
5、公众参与调查表.pdf
6、评审意见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