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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公司热源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31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县****公司热源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省****热源厂区。 建设规模:扩建1台90MW热水锅炉(型号:SHW90-1.6/130/70-AIIA)及配套设施、环保设施套脱硫、除尘、脱硝设施,配套扩建锅炉主厂房及配套设施厂房,对煤场进行全封闭改造。 现有工程基本情况:**县****公司热源现有两台90MW热水锅炉,配套建设脱硫、除尘、脱硝设施,燃烧烟气经过1根100m高排气筒排放。环境保护情况:锅炉烟气经过脱硫、除尘、脱硝设后,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等生产废水回用于除渣系统,生产废水不外排。 建设性质: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方式:183****9989 联系人:孟凡娟 通讯地址:**省**市**县松花江大街9街坊 电子邮箱:****@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市****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176****6369 通讯地址:**市**区欣凤学城一期商服A03-01 邮 箱:****@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驻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