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3000万套高新电子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363
通讯地址:**省****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336000)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万套高新电子产品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慈化镇锦源新区(赣湘边区域****产业园)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区慈化镇锦源新区(赣湘边区域****产业园)(地理坐标为:东经114°1′24.870″,北纬27°59′45.548″),项目占地面积约1578.5m2。属**工程,租赁锦源新区(赣湘边区域****产业园)原空置厂房进行建设。**生产区等主体工程;**原料区、成品区等贮运工程;**办公区、出货区、厕所、工具间等辅助工程;依托园区现有给排水、供电系统等公用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固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以PVC塑料粒子(新料)、铜包钢、全铜、USB头、Type-C接口、高效脱模剂、环保助焊剂、环保锡线、纸箱、模具等原辅料,经投料、挤出、切线、剥线、脱皮、浸锡、焊锡、成型、测试、扎线、人工包装等工序生产手机数据充电线、鼠标线、键盘线。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3000万套高新电子产品项目(含800万套1.0m手机数据充电线,1000万套1.5m鼠标线和1200万套1.5m键盘线)。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处理工艺,按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明沟明管”原则,设计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赣湘边区域****产业****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赣湘边区域****产业****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冷却用水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直流冷却水”标准限值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四)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你公司应对原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贮存库内,需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一旦发现污染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运行期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识别标志牌。 (八)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和《评估意见》,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以厂界边界外延50m范围。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你公司应当配****管理委员会落实好规划控制要求,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我局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