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保障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和《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坚持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的原则,切实做到严格文明检查、依法有序开展。
二、抽查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每月25日之前抽取下月抽查单位。
三、抽查事项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抽查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四、抽查方式
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的监管方式。
五、抽查范围及比例
****大队本级列管的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年内(自然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不含监督复查,下同);
(二)抽查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不少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的20%,且年内抽查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宜重复。
(三)抽查类型分为日常抽查和专项抽查,日常抽查次数一年不低于12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其他抽查对象按照均衡原则随机抽取确定。围绕全年重要时节和重大活动,关注消防安全状况分析评估结果,结合年度各级下发的专项整治方案,兼顾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等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抽查,将专项整治范围的单位作为抽查重点。跨区域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按照上级部门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六、检查内容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1.是否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是否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是否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有无分开设置;
4.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有无被遮挡、覆盖,是否按规定配置,是否完整好用;
5.有无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导致火势容易蔓延、扩大;
6.在建筑物周围有无违章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二)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经消防安全培训;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七、工作要求
(一)及时更新完善随机执法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规定检查频次开展随机检查,根据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区域实际情况,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二)定期分析研判辖区火灾风险隐患特点,结合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的专项行动要求及季节性风险隐患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抽查单位区域和类别。
(三)加强抽查结果公示运用,****支队公众号等途径,公开上个月抽查检查结果和本月抽查计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