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联系人 | 吴璧 | 联系人电话 | 136****6145 |
| 联系人邮箱 | 公告附件 | 2.招标文件 范本(云上).docx |
公告内容
****
宁蒗县劳动密集型易地搬迁扶贫车间建设项目一期—****社区标准化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砖、砂、碎石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砖、砂、碎石
招标编号: ****
招标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工程名称: 宁蒗县劳动密集型易地搬迁扶贫车间建设项目一期—****社区标准化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工程地点: **市宁蒗县
3、工程概况: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4442.06平方米(约合6.66亩),总建筑面积4201.81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844.94平方米。
4、工 期: 拟开工日期:2025 年9 月 5日;
拟竣工日期:2026 年5 月 5日;
工期 240日历天。
本次招标计划采购 砖、砂、碎石 物资,投标人可参与 本 物资投标,但最终只能有一家单位中标,请投标人慎重选择。
招标范围:砖、砂、碎石
本次招标物资内容如下,具体物资供应情况根据图纸另行调整。详见附件1《采购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国内贸易、物资供销等。)、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有充足的资金配合本项目实施 。
3.1.3质量要求: 满足相关使用要求
3.1.4业绩要求: /
3.1.5履约信用要求: 良好
3.1.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工程款:
1、预付款: / 。
2、材料款支付结合总(分)包合同,(1)甲方在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按月审核乙方供应材料并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每月20日前按上月结算金额的 70 %付款;(2)乙方材料供应完毕,质量保证期间无质量问题,且甲乙双方书面确认质量合格,最终结算确认后支付至 90 %;(3)甲方与发包人的施工主合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完成且甲方收到发包人的工程尾款和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材料结算剩余款项。如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低于发包人合同约定比例,则以上(1)(2)(3)付款条款均按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降低10%支付。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签字盖章的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按合同约**算后未付款,乙方注销应提前告知甲方,并按结算金额提供发票,以免造成税务风险和无法付款的争议。
1、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时间,下同)。
2、地点: 云上营家,网址为:https://www.****.com/ 。
3、方式: 线上获取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标书代写
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云上营家,网址为:https://www.****.com/ 。
3、逾期送达(提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标书代写
2、地点:云上营家,网址为:https://www.****.com/ 。
八、确认
你方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以 书面 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市宁蒗县紫玛街道宁蒗标准化厂房项目部
联系人: 吴璧
电话: 136****6145
电子邮箱: ****@qq.com
投标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贵公司发来的关于 工程项目的
投标邀请书,我公司已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公司意向如下:
( )参加本项目投标。特委托 同志,携带本投标邀请书****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 )不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段说明文字正式回函中请删除):针对公司意向请在对应选项中打“√”
| 附件1:物资采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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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采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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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厂家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免烧砖 |
240*115*53mm,MU10 |
千块 |
212.82 |
按甲方要求执行 |
宁蒗项目部 |
||
| 2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600*200*200mm,A3.5 |
m3 |
195.31 |
按甲方要求执行 |
宁蒗项目部 |
||
| 3 |
细砂 |
m3 |
540 |
按甲方要求执行 |
宁蒗项目部 |
|||
| 4 |
公分石 |
m3 |
1045 |
按甲方要求执行 |
宁蒗项目部 |
|||
| 5 |
粗砂 |
m3 |
149 |
按甲方要求执行 |
宁蒗项目部 |
|||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 **** 地址: **市宁蒗县紫玛街道标准化厂房项目部 联系人: 吴璧 电话: 136****6145 电子邮箱: ****@qq.com |
| 1.1.3 |
招标项目名称 |
宁蒗县劳动密集型易地搬迁扶贫车间建设项目一期-****社区标准化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帮扶资金 |
| 1.3.1 |
招标内容 |
砖、砂、碎石 |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国内贸易、物资供销等。)、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有充足的资金配合本项目实施 (3)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验收标准 (4)业绩要求: / (5)履约信用要求: 良好 (6)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形式: / |
| 1.9.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 |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 招标文件发出5日内 形式: 书面形式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3日内 形式: 书面形式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3日内 形式: 书面形式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3.2.2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见招标清单及控制价 |
| 3.2.3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无需提供 |
| 3.5.3 |
近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年份要求 |
无需提供 |
| 3.5.4 |
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23 年至 2024 年 |
| 3.6.3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线上招标开标后中标人提供与线上投标一致的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1份;电子标服务 |
| 3.6.4 |
投标文件的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确保签字、盖章清晰完整 |
| 4.1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密封完好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午 时 分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 |
线上投标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退还时间: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线上开标 |
| 5.2 |
开标程序 |
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随机顺序当众开标,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唱标无误后,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开标结束。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从公司专家库中抽取。 注:人数:5人或5人以上单数。 |
| 7.2 |
中标结果公告 |
公告方式: 线上公布 公告期限: 3天 |
| 7.4.1 |
履约保证金 |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有关物资(下称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招标的技术质量要求:见第四章供货要求。
1.3.3 本次招标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四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供应能力: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招标物资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本招标文件包括: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发送招标文件的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做出答复;若异议和答复内容影响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按照2.3条的规定相应**投标截止时间,或投标人做出相应承诺。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不正当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相关服务计划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表格。
3.2.2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含利息)按汇款账户原路退回。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按照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各类报表中反映的财务状况数据应当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数据为准。****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请提供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具体年份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资料。
3.5.3“近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应附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业绩,并标明序号。
3.5.4“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应说明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3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2)不符合4.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的。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组织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应要求进行中标结果公告。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或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l)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
(3)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重新招标后有效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加盖单位章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果有)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该位置支持新增或删除单元格 |
||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规定 |
| 财务能力要求 |
|||
|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
|||
| 供货业绩要求 |
|||
| 履约信用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 |
该位置支持新增或删除单元格 |
||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
||
| 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
是否按要求提供 |
||
| ...... |
该位置支持新增或删除单元格 |
||
1.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 价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原则上评审标准应分为初步评审标准和详细评审标准,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详细评审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2 详细评审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 评标结果
| 物资评分表 |
||||
| 项目名称: |
||||
| 投标单位: |
||||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应得分 |
实得分 |
| 1 |
物资报价(40分) |
在招标控制价以内为有效标,得基础20分; |
20 |
|
| 最低报价得满分,每高于不含税最低价1%扣2分,最高扣20分; |
20 |
|||
| 2 |
供应计划方案(25分) |
1、供应时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计划内容全面,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措施有力、合理、可行。 |
16-25 |
|
| 2供应时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计划内容较全面,线路较清晰,计划编制较合理;措施可行。 |
9-15 |
|||
| 3、供应时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计划内容基本全面,线路基本清晰,计划编制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可行。 |
0-8 |
|||
| 3 |
经营、供应状况、质量 (15分) |
有达到物资经营、供应要求、质量要求,实施措施具体,且措施科学、合理 |
11-15 |
|
| 有达到物资经营、供应要求、质量要求,实施措施一般,且措施一般 |
6-10 |
|||
| 有达到物资经营、供应要求、质量要求,实施措施不清晰,且无措施 |
2-5 |
|||
| 4 |
基础资料、资质 、信用 、服务 (20分) |
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物资经营、供应经济处罚 |
0-5 |
|
| 有资质或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
2 |
|||
| 承诺施工过程中不断货的得3分,无承诺的得0分 |
0-3 |
|||
| 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物资供应后期服务得5分 |
5 |
|||
| 有一项类似业绩加1分,加满5分为止。 |
0-5 |
|||
| 5 |
合计得分 |
100 |
||
| 评委签字: |
||||
4、否决投标条件
A、 总 则
本条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如与前述规定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条的规定为准。其他地方列出的否决投标条件无效,评标委员会不能依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条件”之外的条款否决投标。
B、 否决投标条件
(根据需求填写)
1、投****政府的管理制度及村民约定,在供货期间严禁与当地村民发生冲突、严禁购买、捕捉、滥杀野生动物,如有违反者按5000元/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直接清退出场;因施工****政府及村民的纠纷自行解决。
2、工期: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无条件服从,出现由业主等不可抗力因素原因导致的工期延期,则施工工期相应顺延,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节点时间以招标人下发的节点时间考核为准。
3、如因投标人范围的进度、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业主或其他主管单位罚款,除罚款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外,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双倍罚款。
4、其他投标人需咨询问题请在发出招标文件3日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至招标人咨询。
编号:
中 标 通 知 书
(中标单位全称 ) :
XXX工程物资采购于 年 月 日开标(招标编号: ),****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以及中标公示,现确定贵单位为中标单位。其主要中标条件如下:
| 序号 |
项 目 |
金 额 |
|
| 小 写(万元) |
大 写 |
||
| 1 |
中 标 金 额 (不含税) |
||
| 2 |
中 标 金 额 (含税) |
||
| 3 |
负责人 |
||
| 4 |
质量目标 |
||
| 5 |
工期目标 |
||
| 6 |
其他承诺 |
||
请贵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招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1.1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支付金额。
1.2各项单价中已包含5%的安全文明施工内容及费用,如投标人未按约定完**全文明施工内容或未达到招标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招标人有权在过程结算和最终结算中扣除此费用,若投标人自身能力不能满足招标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时,招标人可以为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服务,费用按实从投标人结算中扣除。
1.3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2.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2.2报价要求:
2.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方式。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及第七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对投标工程分别报价。
2.2.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结算时均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厂家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拦标价 |
备注 |
|
| 1 |
免烧砖 |
240*115*53mm,MU10 |
千块 |
212.82 |
415 |
||
| 2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600*200*200mm,A3.5 |
m3 |
195.31 |
380 |
||
| 3 |
细砂 |
m3 |
540 |
100 |
|||
| 4 |
公分石 |
m3 |
1045 |
100 |
|||
| 5 |
粗砂 |
m3 |
149 |
100 |
(另册,随招标文件一起提供)
招标人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物资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相关服务要求等作出说明。鉴于供货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文件之一,指代主体名称宜采用买方和卖方分别表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中标人。
砖、砂、碎石物资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卖 方:
工程名称: 宁蒗县劳动密集型易地搬迁扶贫车间建设项目一期—****社区标准化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目录
附件三: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砖、砂、碎石物资购销合同
卖方:
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宁蒗县劳动密集型易地搬迁扶贫车间建设项目一期-****社区标准化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买卖砖、砂事项签订本合同。
| 货物 名称 |
规格 型号 |
生产 厂家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 |
税率 |
税额 |
价税合计 |
|||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单价(元) |
合价(元) |
||||||
| 免烧砖 |
240*115*53mm,MU10 |
千块 |
212.82 |
||||||||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600*200*200mm,A3.5 |
m3 |
195.31 |
||||||||
| 细沙 |
m3 |
540 |
|||||||||
| 公分石 |
m3 |
1045 |
|||||||||
| 粗砂 |
m3 |
149 |
|||||||||
| 合计 |
|||||||||||
1.本合同暂定总价(含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不含税价合计为 元(大写:人民币 ),税额合计为 元(大写:人民币 )。若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为准,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所适用的税率计算税额,同时调整价税合计金额。
2.本合同的数量为暂估,以实际交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当合同执行数量不能达到合同签订量时,以合同执行数量结算,卖方自愿承担合同签订量未发生部分的风险。
(1)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中不做任何调整。
(2)浮动单价的浮动机制: 。
4.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 货物的出厂价、运输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服务费、损耗、保险、利润等到达买方指定地点交付前的所有费用 。
5.过程月度结算仅作为项目进度正常推进工程需支付工程款的依据,不作为项目最终结算的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及要求,结合完工验收完成情况及项目实际情况等,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为准。
卖方所供货物必须符合的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为: 砖几何尺寸、强度满足设计要求,砂含泥量不超过5% 。
2.运输方式及费用:由卖方负责运输的,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货物的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3.交货地点: **市宁蒗县紫玛街道 。
4.卸货:货到指定交货地点由 卖方进行卸货,合同单价中已包含此卸货费用。卸货堆放按买方要求执行。
5.供货期间:暂定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最终供货期间以买方书面通知的实际供货截止时间为准。
6.交货时间:具体供货计划及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买方需提前 3日向卖方提交供货计划通知;卖方收到买方的供货计划通知后,应根据买方的要求 3日内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
7.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灭失、损毁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1.卖方货物的包装标准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货物的包装物由卖方负责提供,买方负责回收和处置。包装物费用如合同中没有特殊说明,不得向买方另外收取。卖方如果对包装物回收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否则买方有权自行处置。
2.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等需要,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交货地点。
1.货物发出前卖方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合同要求对货物进行全面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发货,并向买方出具相应的发货凭证、检验及质量证明等资料作为交货的初步依据,未按买方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与所供货物不相符的买方有权拒绝收货或拒付货款,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1)计量方式: 按现场实点实收。
(2)买方对验收数量存在异议的应及时通知卖方,如卖方人员未在24小时以内到现场清点注明实际到货数量,或者未与买方共同选择第三方复磅的,以买方确认的实收数量为准进行验收。
(1)验收应依据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质量验收以检验及质量证明资料为依据,并由买方对货物按照规定复检。货物的检验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
(2)买方复检以买方及工程建设相关方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复检存在质量异议的,买方向卖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质量有争议的货物进行封存、不得使用,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 24日内按照买方要求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违约,买方有权自行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3)卖方对买方复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对存在异议的货物现场进行见证取样后送第三方进行终检,以第三方进行终检的应选择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终检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若非卖方供货质量问题,第三方终检费用由买方承担;若为卖方供货质量问题,第三终检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4.如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经检验货物质量不合格,卖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在限定的时间内重新发运符合要求的合格货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5.货物验收须经本合同买方书面授权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且验收的效力不等同于每次货物结算,结算以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为准。
6.买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卖方对货物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1.上月21日至本月的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20日前双方凭结算周期内实际收货的有效签收凭证进行对账结算,并由买方出具对账或结算凭证让卖方进行确认。有效签收凭证是指由买方指定验收人员签字的相关验收凭证。
2.货物的结算须经本合同双方书面授权结算人员签字,且经本合同买方内部结算程序确认,否则不作为支付依据。若指**算人员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1.项目计税方式:一般计税项目√ 简易计税项目□。
2.买卖双方开票信息:
| 单位名称 |
买方:**** |
卖方: |
| 纳税人类型 |
一般纳税人 |
|
| 纳税人识别号 |
****0100MAC5A59Q1H |
|
| 单位地址 |
**省**市**区云秀路 4128 号 |
|
| 联系电话 |
159****6074 |
|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开发区支行 |
|
| 银行账号 |
135****73584 |
3.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和类型的要求:
(1)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卖方应在与买方办理完对账结算,并接到买方通知后,在 3 天内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以便买方办理付款手续。如卖方未向买方提供发票,买方有权停止支付货款,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欠款赔偿。
(2)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类型:税局代开□ 自行开具√;一票制√ 两票制□;卖方提供的票据类型: 。
a.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13 %)
b.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 %)
4.若卖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开具的货物数量为一批,必须同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5.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补救措施:若买方发生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或抵扣联的情况,则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该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等资料。
6.卖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买方要求,买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直至卖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给买方为止,且因此产生的迟延支付不视为买方违约。卖方不向买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发票的,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相关损失的赔偿责任。
7.采购发票卖方需按过程中结算金额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不与付款。如卖方不能直接开具发票,卖方需向有权机构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1.货款支付:项目现场材料对账单一律依据甲方范本填报,否则甲方不予认可;项目过程对账单只作为过程支付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项目材料供应完毕后需在一个月内进行最终结算,结算单需以甲方提供的范本为准,经甲、乙方双方相关人员签字齐全,乙方盖章确认后生效。
2.货款支付比例及时间: 材料款支付结合总(分)包合同,(1)甲方在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按月审核乙方供应材料并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每月20日前按上月结算金额的 70 %付款;(2)乙方材料供应完毕,且甲乙双方书面确认质量合格,最终结算确认后支付至 90 %;(3)甲方与发包人的施工主合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完成且甲方收到发包人的工程尾款和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材料结算剩余款项。如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低于发包人合同约定比例,则以上(1)(2)(3)付款条款均按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降低10%支付。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签字盖章的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按合同约**算后未付款,乙方注销应提前告知甲方,并按结算金额提供发票,以免造成税务风险和无法付款的争议。
3.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以人民币支付;乙方同意甲方以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供应链融资、保理、e信通等方式支付款项,并积极配合甲方提供金融机构所需相关资料。
4.款项支付至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收款账户名称必须与合同卖方名称一致。
5.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建设方资金支付风险,若建设方对买方的款项延期支付,则卖方同意本合同项下所有相应款项向后推延至买方收到建设方工程款,在此延迟支付期限内不视为买方违约且不计算逾期资金费用,卖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2.非买方原因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货物进行修补和退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更换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买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因卖方违约质保金被买方扣除,卖方须在被扣除后的7日内将质保金补足到与原金额一致,如卖方不补齐的,买方有权在结算款中扣除。
1.相关服务是指卖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解决货物存在的数量及质量问题,以及为买方检验、使用和修补货物进行的技术指导、培训、协助等。买方要求卖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相关服务的,卖方需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指导。
2.卖方提****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3.卖方应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并根据买方要求,通过进行电话联系或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服务。如果卖方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4.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1.卖方不需要向买方提供履约担保。需要提供的,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
2.履约担保的退还: 。
1.卖方所供货物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管理部门规定的限高、限重标准运输供货,不得给沿线道路、临时道路或其他设施造成影响。在货物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对货物装卸、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或使第三方受到影响,均由卖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卖方运输车辆及人员进入买方施工作业现场,必须遵守买方现场相关的安全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买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买方管理的人员、车辆,买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责任。
3.卖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自行配备安全帽和必要的防护用具,在现场因卖方过错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卖方承担。若卖方车辆在场内外运输及卸车过程中造成买方或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1.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发现对方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时,有义务提醒并有权利制止。
2.严禁买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示、暗示卖方请吃、请喝、收受卖方礼金、礼品或接受卖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
3.严禁卖方以任何方式向买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
4.若卖方违背上述规定且经买方****纪委监察机关查实认定,****机关立案查处,视为卖方违约,卖方承担暂定合同总价的3 %的违约金,违约金及卖方因违背廉洁规定行为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一并在结算中扣除。
5.如任何一方发现对方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的,应向对方相关纪检监察或监督部门进行举报;买方监督举报电话: / ,邮箱: / ;卖方监督举报电话: / ,邮箱: / 。
1.买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2.买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3.买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物品。
4.买方应按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
5.甲方须在进货前7日内将材料批次计划提供给乙方,若须变更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时应在发出批次计划的3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备货。
6.其他:
7.卖方保质保量提供服务,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8.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无误地将货物送至买方指定送货地点,并提供货物相应的检验报告、质量证明资料等,同时配合买方验收,共同做好签认记录。
9.卖方应做好所供货物进场工作,保证顺利卸货退场,确保供货正常进行。
10.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调剂非卖方原因造成的卖方所供应的多余货物。
12.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3.卖方保证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能够安全使用。
14.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资料完整、清晰、准确且真实有效,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买方使用货物的需要。
15.卖方保证,在货物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货物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补、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6.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2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乙方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7.乙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或供应能力,合同签订后要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18.乙方为实现该合同义务而组织的人、机、物在运输过程中所导致的车辆、驾乘人员及第三方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风险由乙方承担。凡在施工现场以外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情形或未经卖方书面同意的,在已发货条件下买方中途退货、变更交货期、拒绝验收或接收货物,视为买方违约,如对卖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向卖方支付对应批次货物价值的违约金。
2.卖方原因导致供货质量不合格、未按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货,买方可以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其他供货商采购货物,因此产生的超合同价格差及给买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卖方承担。
3.卖方原因导致未按合同对应条款交付货物的,买方有权从履约担保、质量保证金或货款中扣除 3% 的延误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若发现卖方弄虚作假、采用欺骗手法虚增数量或以次充好的情况,均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卖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5.买方不定期对卖方提供的货物抽样送第三方检测,若由于卖方原因导致供应的货物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或买方工程无法竣工,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并负责赔偿。买方有权从应支付货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卖方违约金以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6.卖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服务及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任何权利。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时,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可能发生的经济上、法律上的责任,由此给买方带来损失的,卖方无条件予以赔偿。
7.确因买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款项的,卖方自动放弃对资金占用费用及利息等费用的主张。若该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则双方****银行****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且逾期利息总额最高不超过逾期付款总金额 1 %。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若一方因未得到及时通知而导致损失增加的,则受损方可就增加部分的损失向另一方要求相应的赔偿。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注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应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一方迟延履行超过30日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合同解除通知对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5.合同终止与解除后,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双方未履行完毕的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与解除而丧失或减损,负有义务一方仍应如约履行。
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
2.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双方工作联络方式及相关资料送达的约定,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工作联络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计划、订单、价格确认单、结算单、发票、合同、通知、函件等文件的签收和送达,以及就合同发生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以上约定发生变更时应当在48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履行通知义务。
1.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2.本合同中除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名以外,手写的内容均为无效条款,对签约双方不具有法律效力。
3.买、卖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4.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陆份,买方肆份,卖方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提供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甲 方 乙 方
承包人(章):**** 分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主任经济师: 身份证号码: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附件一:承诺函
承诺函
****:
我方参加了 宁蒗县劳动密集型易地搬迁扶贫车间建设项目一期-****社区标准化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砖、砂、碎石 物资采购竞选,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1.****公司为核实准入资格所做的一切合法调查、核实、考核工作,****公司物资采购时在《营业执照》的许可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活动,不将该证转让、出借、泄露给第三方。
3.对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召回,根据需要确保及时更换,****公司经济损失。
4.****公司关于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贵****公司经营状况、资质、能力等进行必要的考察、核实。我公司经考察/考核后如不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贵公司有权取消准入资格。
5、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商务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抵制不廉洁的商业行业。不以任何形式、****公司员工提供个人佣金、回扣、礼金礼券和贵重物品等不正当行为,****公司员工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公司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拉拢、****公司员工,一经查实,****公司所采取的相应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廉政合同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策,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宁蒗县劳动密集型易地搬迁扶贫车间建设项目一期-****社区标准化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的项目需方 **** (需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本着秉公办事,平等互利原则特订立如下合同。
(1)甲方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甲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6)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7)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8)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施工队伍。
(9)承包方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0)甲方或乙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1)乙方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乙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6)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7)乙方承诺严格执行 砖、砂、碎石购销 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2条,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涉嫌违法犯罪的,****机关处理。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甲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宁蒗县劳动密集型易地搬迁扶贫车间建设项目一期-****社区标准化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其中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
甲方: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甲方):
(一)我方承诺坚决服从项目部的指挥和安排,在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材料(设备)供应,保证不发生停工及消极怠工等行为。
(二)我方承诺若履行合同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政府机构、****集团及下属单位、项目部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生活秩序的行****集团及下属单位社会形象(含不当舆论)的行为,包括不限于围堵(堵门、堵路)、冲击、强占办公场所和生产(施工)场所;拦截车辆、堵塞或阻断交通;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不在非接待场所静坐、长时间滞留、不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弃留在接待场所或拉挂标语、横幅等情况。
(三)若发生上述(一)、(二)情况,每发生一次我方自愿接受甲方10-50万元违约处罚,具体金额根据前述行为的严重性由甲方决定,我方无条件接受。
(四)我方擅自停工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我方自愿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我方接受甲方“先退场,后清算”的管理要求,退场清算原则遵从:
1、最终清算价格需扣除由我方原因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2、保证不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出场”的现象。
(五)我方承诺当收到甲方的退场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撤离现场,并积极配合甲方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结算。
二、本承诺函作为双方合同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 ,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 (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住址:
电话:
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致:****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授权其以我单位名义在项目中与贵单位办理 的签订、修改、补充、结算和收款等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告知书告知书
公司:
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现将经济业务办理流程及项目印章使 用范围、农民工等人员劳动合同 (劳务) 关系告知贵单位/个人, 请贵单位/个人知晓并遵守。
一、项目经济业务办理流程
项目办理涉及合同签订、变更以及结算等经济业务的,我公 司及合同约定均有相关的办理、审批流程,流程包括但不限于: 业务部门 (项目部) 发起,直管部 (事业部) 及公司相关业务部 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授权人员签字且加盖 ****公章 (合同或结算专用章) 后方为有效。
项目经理 (执行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主任经济 师、预算员、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材料员、施工员 (工长)、 安全管理员、质量管理员、资料员等项目管理人员按照各自职责, 对涉及的业务开展管理工作。
上述项****公司书面授权,私自对外签署的任 何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签署合同、变更合同内容、终止合同、对外结算、对外承诺、对外担保、对外借款、收款、出具情况说明、签署具有合同性质的会议纪****公司行为,与我公司无关,由其个人及相对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项目印章使用范围
( 一 )****公司仅刻制了 宁蒗县劳动密集型易地搬迁扶贫车间建设项目一期-****社区标准化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技术资料章共 1 枚章 (上述印章保存于 项目部 )。 印章启用时间为: 2025年 9 月 11 日
( 二 ) 印章印样:
(项目章印模)
( 三 ) 上述印章系非经济类印章,仅供项目部与业主、监理 单位、施工配合单位联系工作和施工技术资料使用。严禁签订任 何经济契约,严禁出具任何性质欠条及担保资料,严禁开具工程 量结算凭证。严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不得用于工程合同、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运 输合同、备案合同、担保合同、聘用合同等各类合同及补充协议;也不得在此类合同的见证、担保方栏加盖印章,即使加盖也不发生法律效力。
2.不得用于各项结算报告、对账单等结算文件,即使加盖也 不发生法律效力。
3.不得用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证明类材料中盖印,如分包单 位自行签订的采购合同,项目部不得在与此合同对应的送货小票、送货清单等文件资料上签字或盖章,即使签字或加盖印章也不发 生法律效力。
4.不得用于其他能够产生债权债务或者责任承担的确认权利义务等书面材料,即使加盖也不发生法律效力。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办理合同 (协议)、结算等经济性业务, ****公司相关审批流程办理。
三、农民工等人员劳动合同关系
本工程项目不存在由项目部或者个人单独聘用农民工(临时工、驾驶员)情形,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相关供应商及个人聘请的农民工、临时工、驾驶员等人员,****公司没有劳动合同 (事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其或聘用单位 (个人) 自行承担。
单位/个人已充分知晓并完全理解本告知书的全部内容,将主动遵守告知书的内容,因违反告知书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将由我单位/个人自行承担。
告知单位:
知悉单位/个人 (签章):
年 月 日
注:本章所提供格式未包括投标需提供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投标须知,本章有格式要求的内容必须按格式要求填报,无格式要求的内容可自行填报。
工程
***采购投标文件
投标内容: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
日期: 202* 年 月 日
| **********项目 *******采购 |
| 投标报价 招标人:****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编制时间: 202*年**月**日 |
下载致:****
经考察现场并根据贵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我方对工程的投标报价为***元(大写:*****) ,并愿以此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要求工期完成本工程的物资设备供应。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确保物资设备质量达到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要求标准。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并对此承担责任。
我方承诺按贵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履行本物资设备的应尽义务。
我方同意我方投标书在招标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开始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在招标书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一直对我方有约束力。
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契约。
投标单位(盖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202*年**月**日
投标报价一览表
| ... |
..... |
.... |
计量单位 |
拟招标量 |
不含增值税金额 |
税率(%) |
增值税税额 |
含增值税金额 |
|||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单价(元) |
合价(元) |
||||||
| 合计 |
|||||||||||
| 合计金额大写(不含增值税): |
|||||||||||
| 合计金额大写(含增值税): |
|||||||||||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三)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投 标 人 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附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年 月 日
二、资格审查部分 (一)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1 |
企业名称 |
||
| 2 |
总部地址 |
||
| 3 |
当地代表处地址 |
||
| 4 |
电话 |
联系人 |
|
| 5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 |
|
| 7 |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
||
| 8 |
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体系认证 |
||
| 9 |
主营范围 1、 2、 3、 4、 … … |
||
| 10 |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
||
| 11 |
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
||
| 12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附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图文清楚明了)
(三)与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四)项目经理(或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级 |
建造师专业 |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按资格要求附项目经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_________(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具有良好的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1.开户银行情况
| 开户银行 |
名称: |
|
| 地址: |
||
| 电话: |
联系人及职务: |
|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2.每年的财务情况
| 财务状况 (单位:元) |
年度 |
||
| 年 |
年 |
年 |
|
| 1.总资产 |
|||
| 2.流动资产 |
|||
| 3.总负债 |
|||
| 4.流动负债 |
|||
| 5.税前利润 |
|||
| 6.税后利润 |
|||
注:本表后应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不足1年的无须提供。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我公司当前 (此处填写“有”或“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此处填写“有”或“无”)处于禁止规定的市场准入的情形。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1.供应计划方案
2.经营、供应状况、质量
3.基础资料、资质 、信用 、服务
4.企业业绩
5.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在以上基础上,可结合实际需要另行增加,充分表达投标人构思和意图。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具体要求,对本项目阐述各自的方案。以上方案编制部分,有格式的按照格式填报,无格式的请投标人格式自拟。
我单位作为 (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人,现作出如下承诺: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好全省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参加工程项目投标;
3.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4.不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5.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不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7.不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8.不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不将中标项目肢解分别转让给他人,不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9.在投标过程中,秉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出具的各类书面文件、证件及资料均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若违反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管理部门、纪****机关调查处理。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致:
我公司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若我公司中标,承诺如下:
若你方工程款暂不到位,我方不得自行停止供货,同时也不得向你方索取利息和滞纳金,若我方擅自停止供货,你方有权更换供应商,并且不再支付我方剩余工程款。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盖章):
202*年**月**日
****:
我方参加了 项目 物资采购竞选,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1.****公司为核实准入资格所做的一切合法调查、核实、考核工作,****公司物资采购时在《营业执照》的许可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活动,不将该证转让、出借、泄露给第三方。
2.****公司为保证产品质量而展开的驻厂监造。
3.对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召回,根据需要确保及时更换,****公司经济损失。
4.****公司关于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贵****公司经营状况、资质、能力等进行必要的考察、核实。我公司经考察/考核后如不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贵公司有权取消准入资格。
5、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商务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抵制不廉洁的商业行业。不以任何形式、****公司员工提供个人佣金、回扣、礼金礼券和贵重物品等不正当行为,****公司员工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公司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拉拢、****公司员工,一经查实,****公司所采取的相应的处罚。
6、中标后,采用****合同范本。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一)我方承诺坚决服从项目部的指挥和安排,在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材料(设备)供应,保证不发生停工及消极怠工等行为。
(二)我方承诺若履行合同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政府机构、****集团及下属单位、项目部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生活秩序的行****集团及下属单位社会形象(含不当舆论)的行为,包括不限于围堵(堵门、堵路)、冲击、强占办公场所和生产(施工)场所;拦截车辆、堵塞或阻断交通;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不在非接待场所静坐、长时间滞留、不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弃留在接待场所或拉挂标语、横幅等情况。
(三)若发生上述(一)、(二)情况,每发生一次我方自愿接受甲方10-50万元违约处罚,具体金额根据前述行为的严重性由甲方决定,我方无条件接受。
(四)我方擅自停工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我方自愿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我方接受甲方“先退场,后清算”的管理要求,退场清算原则遵从:
1、最终清算价格需扣除由我方原因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2、保证不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出场”的现象。
(五)我方承诺当收到甲方的退场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撤离现场,并积极配合甲方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结算。
二、本承诺函作为双方合同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人: XXXXXXXXXX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