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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标准厂房(一期)EPC(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标段 补遗01号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施工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修改为: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施工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设计能力,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1月04日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