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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办法(2024年版)》《****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版)》有关规定,经****申请,省妇幼保健****办公室从等级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0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保健院对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根据评审专家组反馈的评审结果,2025年12月30日经****局长办公会审议:****保健院****保健院复评审。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向****基层健康科(妇幼科)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4日-1月12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54-****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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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