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湘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效果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市**区湘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改革局以石发改审〔2024〕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区湘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效果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市**区湘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效果评估服务
2.2 建设地点:**市**区
2.3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管网19.06km、底泥清理40.43万m3、生态护岸20.25km、生态隔离带0.64k㎡、生态沟渠46.48km。
2.4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市**区湘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效果评估服务。
2.5 本项目服务期限:60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1个类似业绩
3.1.4信誉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近6个月)的证明文件。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②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③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投标人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 100 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 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 500 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标书代写
(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9日(**时间,双休和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②企业营业执照;
③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 信用中国 或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到****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担保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7日10时00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8.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纪检监察室,电话0734-****205。
招标人:****
地址:**市**区红湘北路虎形山安置小区
联系人:曹娜
电话:0734-****31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华苑阁一单元1101室
联系人:张玉荣
电话:073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