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县2022-09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电厂西侧
用地规划:根据《山水丽园住宅小区地块现状经济技术指标核定表》,**县2022-09号宗地用途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分类,该地块属于居住用地,本项目地块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地块现状:
1、土地分类及面积
调查地块调整土地用途前的现状地类分别为旱地(5341.3m2)、田坎(523.04m2)、建制镇(2549.32m2)
2、土地现状情况
项目地块现已建设为山水丽园住宅小区,1#、2#住宅楼地面全部硬化,水电暖管线全部铺设完毕,居民已入住,3#住宅楼为空地,设置有铁皮围挡,现状为接管前基础筏板浇筑状态,地基周边长满杂草,现场无其他污染痕迹,没有危险废物存放和处置,无相关污染物泄漏情况,地块内无工业生产活动。
二、初步调查结论
土壤调查结论:本地块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7个采样点位(包含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共28组,另外采集了3组现场平行样,监测项目56项,检出污染物9种,分别为pH、铜、镍、铅、镉、砷、汞、石油烃(C10-C40)、总氟化物,所有检出土壤样品的检测浓度值均未超过本次地块环境调查土壤所选用的筛选值;测定的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全部未检出。故认为地块土壤未受到污染。
地下水调查结论:本地块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共采集地下水样品共3组,另外采集了1个组现场平行样,共监测地下水样品4组,监测项目75项,检出结果除常规因子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超过评价标准外,其余均未超过筛选值,检测结果表明本场地地下水未受到污染。由于超标因子均不属于本地块识别的特征污染物,所以分析认为项目地块地下水检测因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水标准主要受项目所在地区域水文地质特征及地下水化学特征影响较大。
基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本地块可以达到居住用地标准,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生态环境部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建议:
1、因地块尚未全部建设完成,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及施工机械油污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后续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建筑垃圾及存在污染可能性的土壤作为回填土。
2、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管,避免施工原材料、固体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避免施工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对项目所在地块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3、基于施工安全考虑,建议在未来开发利用时应做好相应的环境应急保障,如遇突发环境问题,应当立即停工做好应急处置,并及时汇报给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4、建设单位应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密切关注土壤或地下水环境状况,一旦发现颜色气味异常、存在污染痕迹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等相关作业,采取控制污染源、切断暴露途径、保护施工人员等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