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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报来的《****政府关于审批**市岭南镇人民中路人行步道提质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函》(岭政函〔2025〕8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革命老区基础设施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和居民出行条件,原则同意建设**市岭南镇人民中路人行步道提质改造项目。
二、项目名称:**市岭南镇人民中路人行步道提质改造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点(起止路线等):**市岭南镇人民路,****政府大门口至终点**路五街口红绿灯处。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市岭南镇人民中路人行步道提质改造项目拟提质改造岭****人民政府大门口至**路五街口红绿灯处道路两侧人行步,道路线路总长960米,铺筑人行步道总长1729.6米,两侧人行道铺装平均宽度8米,人行道路面结构层为10厘米级配碎石+15厘米C20透水混凝土+3厘米水泥干浆层+6厘米透水砖。建设内容主要有人行步道破除,重新铺装人行步道(含人行道路床整形)、盲道、路缘石、树池等内容。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为397.98万元,其中:**费为340.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46.02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1.59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改革局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