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以下简称**移动)本着“诚信、公平、双赢”的原则拟组织**电子渠道服务商的招募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范围
在《******电子渠道管理办法(试行)》框架内,**电子渠道服务商在外部互****公司的业务销售,**移动通过业务酬金模式支付**电子渠道相关费用。
二、招募数量
评审打分80分及以上视同达到引入条件,不限引入数量。
三、**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四、资质要求
(****管理部门注册、备案,具有国家相关法律规范规定的运营资质,具有互联网业务资质或授权。
(二)申请人近两年未纳入全网“社会渠道不良信用信息库系统”及行业共享黑名单。
(三)申请人未违反国家或行业相关准入资质的要求,如近三年未被纳入国家失信单位和个人等。
(四)申请人未列入信息通信行业涉诈黑名单。
(五)****政府机关的年度检查,且已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完成注册资本金的追加。
(六)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细则》、《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细则》、《中华人民**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司内部等相关管理规定。
(七)申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八)申请人业务系统具备**等信息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认证或其他等效证明资料。
(九)截止2026年4月30日前,未被限制参与**移动**电子渠道。
五、资质审核
**移动有权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申请人,其申请无效。如有资质弄虚作假,发现后一律取消参评资格。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公司公章,否则无效:
****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二)提供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如证件未合并则需分别提供)扫描件。
(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中包含互联网销售、电信产品、业务、信息服务或增值业务服务等相关范围。
(四)材料提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为法人代表,则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如非法人代表,需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应答(须提供承诺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须提供承诺函)。
(七)与其他国内电信运营商签署了排他性运营合同的,不得参加应答(须提供承诺函)。
(八)业务系统具备**等信息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认证或其他等效证明资料。
(九)近两年未纳入全网“社会渠道不良信用信息库系统”及行业共享黑名单(须提供承诺函及系统截屏)。
(十)未违反国家或行业相关准入资质的要求,如近三年未被纳入国家失信单位和个人等(须提供承诺函及系统截屏)。
(十一)未列入信息通信行业涉诈黑名单(须提供承诺函及系统截屏)。
(十二)符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细则》、《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细则》、《中华人民**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司内部等相关管理规定(须提供承诺函)。
(十三)截止2026年4月30日前,未被限制参与**移动**电子渠道。(须提供承诺函,模板见附件三)
六、招募流程
通过招募征集潜在**方,采用评审确定最终**方,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报名。有**意向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填写《**移动**电子渠道服务商报名登记表》、《******电子渠道**申请单》,并连同相关资质材料电子版一起通过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2026年一季度**移动**电子渠道服务商招募项目+单位名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8日 16:00:00。加急标书代写
(二)资质初审。申请人在资质初审过程中有且仅有一次澄清机会。
(三)为通过资质初审的申请人发放评审材料清单。
(四)评审材料收集。本项目需同时递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评审材料。通过资质初审的申请人,需将加盖公章的、密封好的、且装订成册评审材料纸质版(正本、副本各一册)和U盘(加盖公章的评审材料****公司指定联系人。投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 16:00:00。加急标书代写
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指定联系人不予接收评审材:
1.逾期递交材料的(如以邮寄形式提交,则指定联系人收到材料时间需在投递截止时间之前);
2.递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3.未通过资质初审的;
(五)评审组资质复审、评审打分。此过程无澄清机会。
(六)评审结果公示。
(七)签署**协议、数据安全承诺书、廉洁从业书、销量承诺书等,收缴**保证金。自结果公示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相关工作的,视为放弃资格。
七、考核管理
(一)保证金
**方需向**移动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如**方违反合同或者相关管理办法,**移动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证金,保证金收取、扣****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运营考核
在《******电子渠道管理办法(试行)》框架内运营,接受相关管理办法考核。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一)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电子渠道服务商引入的启动、准入标准、遴选结果,仅在www.****.cn上发布。
(二) 联系方式
指定联系人:杨俊双
联系人电话:150****6262(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指定邮箱:yangjunshuang@nm.****.com
投递地址:**自治区**市**区腾飞南路甲39号 市场经营部 ****中心
(三) 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招募相关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且仅包括:ww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募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传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募主体的招募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四) 附加项
****公司参与上述招募程序,本公告不应被视为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或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