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兴大道(方兴大道-半岛大道)工程设计咨询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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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龙兴大道(方兴大道-半岛大道)工程设计咨询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龙兴大道(方兴大道-半岛大道)工程设计咨询补疑1

项目编号:****


1、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中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中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业绩中所列“单个合同中单条里程不小于9千米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或改扩建)勘察设计业绩(或设计咨询业绩)”,我公司提供一个合同,合同内含两条道路,每条里程都不足9千米,但两条累加起来超过9千米,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须至少有一条道路里程不小于9千米。

2、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2.2(2)条,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表彰相关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颁奖文件和对应奖项的合同扫描件;同时还要求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获奖设计项目(或技术研究课题)中任职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因各省市地区的公路(或桥梁)项目设计合同模板存在差异,合同扫描件中不一定能够体现拟任项目负责人信息。

请问:我公司参照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要求,按照3.5.4项规定,补充提供“**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查询截图作为附件材料,以体现拟任项目负责人在获奖设计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 址:**市**大道与紫云路**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51-****5228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259、****3831

2026年1月4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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