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管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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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管理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省**市**区**省**市**区坪塘街道花扎街村大坡组19号 653,780.32元 93.9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管理采购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抓捕环节-专业捕犬运输兼饲养人员3人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180,000.00
1-2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抓捕环节-抓捕设备 犬抓捕特粗网兜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900.00
1-3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抓捕环节-抓捕设备 带锁**器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207.00
1-4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抓捕环节-抓捕设备 抓捕狗钳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252.36
1-5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抓捕环节-抓捕设备 兽用麻醉吹针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258.50
1-6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抓捕环节-抓捕设备 犬用麻药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710.40
1-7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抓捕环节-犬**设备 不锈钢方管铁笼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1,848.00
1-8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抓捕环节-犬**设备 防咬铁狗嘴套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430.20
1-9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抓捕环节-犬**设备 犬牵引绳大号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336.00
1-10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抓捕环节-犬**设备 犬牵引绳小号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154.80
1-11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抓捕环节-犬**设备 伊丽莎白圈大号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237.60
1-12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抓捕环节-犬**设备 伊丽莎白圈小号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93.60
1-13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抓捕环节-个人防护 一次性防护服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1,152.00
1-14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抓捕环节-个人防护 一次性口罩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360.00
1-15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抓捕环节-个人防护 专用防咬手套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420.00
1-16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抓捕环节-个人防护 橡胶长靴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432.00
1-17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抓捕环节-个人防护 狂犬病人用高免血清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6,000.00
1-18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抓捕环节-个人防护 人用狂犬病疫苗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1,600.00
1-19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运输环节-汽油费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21,600.00
1-20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运输环节-运输车辆保养费用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2,400.00
1-21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运输环节-运输车辆维修费用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2,400.00
1-22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运输环节-汽车保险费用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4,800.00
1-23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运输环节-汽车清洁费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1,200.00
1-24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饲养环节-全犬种成犬狗粮20kg装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215,175.00
1-25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饲养环节-通用型幼犬狗粮20kg装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47,300.00
1-26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饲养环节-犬用沐浴露2.5L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572.00
1-27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饲养环节-扫把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100.00
1-28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饲养环节-拖把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185.00
1-29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饲养环节-30米冲水水管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270.00
1-30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疾病防治-常驻兽医兼文员1人 **湘江新区区域范围内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60,000.00
1-31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疾病防治-传染病检测 犬瘟热检测板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840.00
1-32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疾病防治-传染病检测 犬细小检测板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936.00
1-33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疾病防治-疫苗接种 犬四联疫苗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11,250.00
1-34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疾病防治-疫苗接种 狂犬病疫苗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5,250.00
1-35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疾病防治-消毒地垫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675.00
1-36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疾病防治-消毒药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1,800.00
1-37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疾病防治-消毒药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1,800.00
1-38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疾病防治-体内驱虫药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414.00
1-39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疾病防治-体外驱虫药 非泼罗尼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887.50
1-40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疾病防治-皮肤病用药 伊维菌素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132.00
1-41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疾病防治-头孢克圬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104.48
1-42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疾病防治-氟苯尼考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349.80
1-43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疾病防治-5%葡萄糖盐输液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480.00
1-44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疾病防治-地塞米松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41.40
1-45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疾病防治-异丙肾上腺素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47.88
1-46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疾病防治-犬用高免血清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3,800.00
1-47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疾病防治-复合维生素b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156.00
1-48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疾病防治-医用药棉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202.80
1-49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疾病防治-注射器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420.00
1-50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其他费用-场地租金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60,000.00
1-51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其他费用-水费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2,400.00
1-52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其他费用-电费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6,000.00
1-53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其他费用-网费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799.00
1-54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其他费用-办公用品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1,200.00
1-55 兽医和动物病防治服务 其他费用-设施维护(监控、通风排水等) **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 以留检所为依托,承担湘江新区辖区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危险犬、病犬(含狂犬病犬)等犬只的接收、饲养、检验、免疫、治疗、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并承担因该服务连带产生的相应责任风险。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2,4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文(采购人代表)、罗筱筱、刘增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湘新财发[2023]16号文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代理服务费金额。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832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管理采购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 通过 通过 93.92 1 1
**鑫盾巡****公司 通过 通过 77.54 2 2
******公司 通过 通过 74.33 3 3
******公司 通过 通过 72.21 4 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金星北路一段517号10栋

联系方式:0731-****2944、182****3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茶子山路与观沙岭路交汇处西南角**铂金岛A座4楼452

联系方式:0731-****5748、186****8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731-****5748、186****8879

****

2026年01月04日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04
中标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湖南湘江新区犬只留检所管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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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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