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公务用枪智能枪柜采购及公务用枪保管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4日
项目概况
****派出所公务用枪智能枪柜采购及公务用枪保管室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酿溪镇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华帝厨电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16日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派出所公务用枪智能枪柜采购及公务用枪保管室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XSXN【2026】005
3.采购项目预算:36.90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5.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需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完**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t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采购需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01 |
公务用枪智能枪柜采购及公务用枪保管室建设 |
****派出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拟为5个派出所各采购一台智能枪弹一体柜(尺寸1700*1000*500mm,配备长、短枪抽屉),并配置联网系统(基于**专网4.0)技防设施(包括网络摄像机、紧急报警器等技术防范设备)、物防设施(如四级防盗双人双锁不锈钢门)等枪弹柜配套设施。同时,为5个派出所各采购一台智能枪弹一体柜(尺寸1700*600*500mm,配备长、短枪抽屉)。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36.90万元 |
36.90万元 |
¨ |
¨ |
三、****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 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9日,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县酿溪镇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华帝厨电四楼
方式:线下获取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县酿溪镇大陈路与****科技园综合楼五楼5002室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月16日15时00分(**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县酿溪镇大陈路与****科技园综合楼五楼5002室
七、询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
(2)联系人: 周先生
(3)电话:151****6909
(4)地址:新****学校北侧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
(2)联 系 人:黄女士
(3)电 话:0739-****555
(4)地 址:**县酿溪镇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华帝厨电四楼
(5)邮 编:422900
(6)电子邮箱: ****@qq.com
3.财政监管部门信息
(1)监管部门:****政府采购股
(2)联系人:刘先生
(3)联系电话:0739-****898
(4)地址:**县酿溪镇大陈路与****科技园综合楼五楼5027室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口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 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