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路灯节能改造服务评价考核服务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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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市路灯节能改造服务评价考核服务项目即将实施,现就该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为**市路灯节能改造服务评价考核服务项目,采用“每三年为一个服务周期”的分期实施模式,前序两期服务已完成。为持续规范路灯节能服务质量管控、保障节能效益达标、并为支付核定提供客观精准的技术建议,本次针对第3期服务进行采购,选定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承担本周期全流程检测、评价考核及支付核定建议编制服务工作。

(二)服务范围

为**市路灯节能改造项目2个标段(一标段:道路部分节能改造5534套、小区部分节能改造3899套,共9433套;二标段道路部分节能改造共4458套),提供路灯节能服务评价考核,包括全流程检测、评价考核及支付核定建议编制服务工作。检测路段由采购人(甲方)选定(每个标段选定的测试路段:一标段:道路部分不少于12处,小区部分不少于2处;二标段:不少于9处)。各标段改造明细详见附件2。

(三)服务内容

1.基础检测服务

所有检测工作须由具备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证书附表应至少包含GB/T5700-2023《照明测量方法》和CJJ/T 261-2017《城市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程》标准检测能力)的单位完成,所有检测工作(含测点布置、数据采集、结果判定等)须严格符合GB/T 5700-2023《照明测量方法》、GB/T 13471-2008《节电技术经济效益计算与评价方法》的强制性技术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国家、行业发布相关新文件标准,按最新文件标准执行),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合规,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照度测试:按标准要求布设测试点,实测各测试点水平照度值,记录环境条件及灯具信息,统计照度平均值、均匀度并判定达标情况,与前序周期数据对比,分析照度维持情况及衰减成因。

② 耗电量测试:采集灯具半小时耗电量、平均功率等数据,核验现场监测设备运行状态,对比改造前基准耗电量及前序周期累计耗电量,形成数据差异分析记录。

③节电率分析:按相关标准要求,以改造前灯具能耗为基准计算节电率,结合前序数据及本周期实际情况,全面分析影响节电率的关键因素,形成分析结论。

2.路灯节能服务评价考核服务

① 核心指标合规性评价:严格对照GB/T 5700-2023《照明测量方法》、CJJ/T 261-2017《城市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程》、GB/T 13471-2008《节能项目经济效益计算与评价方法》等国标及项目合同约定,系统核验照度达标率、照明均匀度、目标节电率、耗电量下降幅度等核心指标,明确判定各项指标是否满足法定要求及履约标准,出具清晰可追溯的合规性结论。

②检测数据真实性验证:全面核查节能服务方检测数据采集流程规范性、计量设备校准有效性、前序数据与当期数据衔接逻辑性,验证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及误差是否在国标允许范围,杜绝数据造假、违规采集或衔接矛盾等问题。

③节能效益量化评估:结合当地现行电价、路灯设备实际运行年限、运维成本等核心参数,精准量化计算本服务周期及项目累计节约电量、节能经济金额、碳减排量等关键效益指标,形成直观、可核查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评估结果,明确项目节能价值。

④全周期效果持续性评价:本周期全部检测完成后,全面汇总本周期检测数据与前序各周期核心指标数据,纵向对比分析节能服务的稳定性、长期达标能力及指标变化趋势,评估节能效果是否符合项目长期预期,判断是否存在衰减风险,形成各标段全周期整体效果评价结论。

⑤问题诊断与整改闭环建议:分类梳理路灯运行异常(如亮度不稳定、故障频次高)、节能效果下滑、数据大幅波动等问题(含前序未解决问题),深挖问题根本成因(如设备质量缺陷、运维服务不到位、环境因素影响等),明确责任主体,提出针对性强、可落地的整改措施及实施优先级建议,保障问题闭环管理。

⑥服务方履约能力评价:依据项目合同约定,重点评估节能服务方的现场配合度、问题响应时效(是否满足采购人约定响应要求)、整改方案制定效率及整改完成质量,综合评判服务方履约能力与服务质量,形成客观履约评价结论,为后续**准入、考核奖惩提供核心依据。

3.支付核定建议

在完成本周期全流程检测及评价考核工作后,基于实测数据、评价考核结论,对照GB/T 5700-2023《照明测量方法》、GB/T 13471-2008《节电技术经济效益计算与评价方法》、CJJ/T 261-2017《城市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程》等国家及行业标准,以及项目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履约要求,结合本周期与前序服务周期核心指标的纵向比对结果,明确各标段照度达标率、节电率稳定性等考核指标的履约达标情况及数据差异成因,形成对应支付节点的履约判定依据,出具各标段支付核定建议,作为采购人审核支付事项的客观技术参考。

4.服务期:本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检测、评价考核及支付核定建议编制工作,并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全套成果资料。

5.质量要求

①基础检测服务质量要求

检测工作需严格遵循GB/T 5700-2023、GB/T 13471-2008等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实施期间若发布新版标准则按最新版本执行;照度测试、耗电量测试、节电率分析的测点布设、数据采集流程需规范可追溯,实测数据真实准确,关键指标误差控制在标准允许范围,且需与前序周期数据完成一致性比对并形成差异成因分析记录。

②评价考核服务质量要求

核心指标合规性评价需精准对照国标及合同约定,结论清晰可追溯;检测数据真实性验证需覆盖采集流程、设备校准、数据衔接全环节,杜绝造假与逻辑矛盾;节能效益量化评估的参数取值需贴合项目实际,效益指标计算精准可核查;全周期效果持续性评价需完成本周期与前序周期核心指标的纵向对比,客观评估稳定性与衰减风险;问题诊断需深挖根源并明确责任主体,整改建议具备针对性与可落地性;****公司履约能力评价需依据合同约定,全面、客观评判服务质量,结论可作为后续**与奖惩的核心依据。

③支付核定建议质量要求

支付核定建议须基于实测数据、评价结论、现行标准及合同条款编制,完整结合本周期与前序周期核心指标的纵向比对结果,明确各标段履约达标情况及数据差异成因,形成严谨的履约判定依据,保持中立客观,作为采购人审核支付事项的技术参考。

④成果交付质量要求

全套成果资料需内容完整、逻辑清晰、论据充分,涵盖检测原始记录、评价分析报告、支付核定建议等所有内容,且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交,同时配合采购人完成意见反馈及报告修订工作。

6.成果要求

(1)成果形式

按标段分别出具成果资料,每个标段需单独提交完整的《路灯节能服务评价考核报告(附检测报告)》,不得多标段合并编制。

(2)具体成果内容:各标段《XX标段路灯节能服务评价考核报告》,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汇总内容:包含本周期检测数据统计、累计节电总量、平均节电率、节能效益分配调整方案(若涉及调整)、本周期与前序周期数据对比表等;

整体评价:涵盖标段节能服务综合评估、检测数据准确性核查结果、****公司履约评价、合同目标达成判定;

问题与改进:列出存在问题清单,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及下一周期节能管理优化建议;

核**论:基于本周期实测数据及评价考核结果,对照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合同约定,明确该标段本周期核心考核指标达标情况,提出是否支持全额支付本周期尾款的核心意见;对存在指标未达标或履约偏差的标段,出具分期支付核定建议及对应的判定依据。

附件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核心信息、检测依据及实测数据、对比分析结论。注:检测报告需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及CMA/CNAS资质专用章。

(3)通用要求:所有报告需内容完整、逻辑严谨、数据真实、表述规范,满足甲方后续管理、审计及合规要求。

7.其他要求

①数据衔接要求:供应商需书面承诺严格衔接前序周期数据(含检测标准、测试点布局逻辑、核算方法等核心要素),确保数据连续性、可比性,不得擅自变更核心检测及核算规则;甲方将提供前序周期核心数据摘要供供应商衔接使用,供应商需对数据衔接的一致性负责。

②服务响应要求:接到甲方检测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启动现场勘查及方案调整工作,逾期未启动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相关责任。

③人员要求:项目组核心成员(项目负责人、主检工程师)需具备3个及以上同类路灯节能检测或评价考核项目经验;核心成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

④ 保密要求: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前序数据、当期检测数据、路段信息、支付核定依据等敏感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若发生泄密情况,供应商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⑤知识产权要求:所有检测成果、报告及相关数据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供应商不得擅自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或向第三方提供,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甲方经济损失。

⑥成果审查与审定

采购人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XX标段路灯节能服务评价考核报告》进行评审;若评审组提出修改意见,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明确的时间要求,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完成报告优化完善,经采购人确认后,形成最终版《XX标段路灯节能服务评价考核报告》。

注: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成交供应商负责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评审会务(含评审会上专家及相关人员的咨询费、交通、食宿、会场、资料等与评审会务相关的所有费用),并向评审组详细汇报《XX标段路灯节能服务评价考核报告》的相关内容及解答评审组的问题。

二、报价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的服务,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约定事项

1.参与报价的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和市场询价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01月07日17:00 前,送或寄(以邮戳为准)或者电子邮箱(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的方式提交。送或寄的地址为:**省**市人民西路1188号(中邦金座七层),联系人:龚燕,联系电话:136****5063,电子邮件地址为:****@126.com

2.报价费用说明: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报价应包含完成对应标段路灯节能服务评价考核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设备使用费、数据采集与分析费、报告编制费、人工费、差旅费、管理费、税费、现场安全保障费、前序数据衔接处理费、专家评审费、后续服务及招标代理费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合同履行期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报价不作任何调整。乙方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或缩短而调整。

3.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

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并交付全套成果资料且经专家评审验收通过后,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

4.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被记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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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4日

**市路灯节能改造服务评价考核服务项目市场询价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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