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枧头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建溪政〔2025〕6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县枧头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为补齐枧头村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农业机械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提升耕地安全保障能力,所以建设**县枧头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溪口镇枧头村。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改建枧头村机耕路15289米,路宽2.5米,其中:火炉岭1254米、老街组3251米、洋元组1273米、街一组1541米、陈家组119米、谢坑组3649米、富上组1598米、闽家桥2604米;改建枧头村农田灌溉渠14280米,其中:街三组3264米,渠宽0.6米;火炉岭2214米,渠宽0.4米;老街组518米,渠宽0.4米;洋元组515米,渠宽0.4米;街一组992米,渠宽0.4米;陈家组2617米,渠宽0.8米;谢坑组4160米,渠宽0.4米。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拟申请上级以工代赈资金64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
七、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农业农村局(建农复〔2025〕32号)审查批复,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度等项目管理制度。在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的同时,加强资金筹措、****政府债务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改革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