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实施入选“揭榜领题”省级职业技能培训重点项目的“**市化工智慧安全控制培训项目”,根据《******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职业技能培训重点项目“揭榜领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5〕10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训机构,承担该项目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化工智慧安全控制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本地就读化工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培训规模:300人
培训时间:2026年5月31日前实施完成
培训职业(工种)及等级:化工总控工(三级)
培训内容:聚焦现代化工产业装置升级与智能化发展趋势,围绕职业素养、通用能力、技能应用和安全应急等方面开展针对性培训。
培训模式:采用“理论+实操”一体化教学模式,总课时不少于7天56课时。
考核评价:培训结束后,组织学员参加化工总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绩效目标:培训后取得化工总控工(三级)技能等级证书比例达到60%以上。
补贴标准及金额:2000元/人,总计不超过60万元。
二、遴选条件
拟遴选1家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注册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等,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独立招生培训能力,确保办学主体、财务、师资、管理的独立性,严禁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培训项目;
(三)实际办学地址和办学许可证地址均在**市范围内;
(四)具有满足化工总控工(三级)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理论教室、实训场地和设备,具备开展智慧安全控制相关技能培训的条件;
(五)办学资质符合培训项目要求,拥有符合教学培训要求、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兼备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需配备具备化工类相关专业背景、实践经验丰富,特别是熟悉智能控制、安全流程的“双师型”教师;
(六)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拥有从事培训组织管理工作的专业团队,能够为培训班配备至少1名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七)具有化工类培训经验和广泛影响力,有培训工作管理和质量管控制度,有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
(八)能提供良好的就业服务,通过访企拓岗、组织招聘会等举措提供高质量岗位机会,让学生接触更多对口企业;
(九)近年在高技能人才培训方面有成功经验或突出业绩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申报材料
(一)《承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需包含单位基本情况、师资力量、场地设备、管理制度、近年来相关培训业绩等内容,格式自拟;
(二)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教学场地及设施设备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场地照片、设备清单及图像资料等;
(四)专(兼)职教师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如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
(五)培训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汇编;
****政府补贴性培训或化工类相关培训的业绩证明,含培训学员名单(含联系电话)、取证情况、就业推荐情况等;
(七)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信息及证明材料;
(八)培训工作宣传及新闻媒体报道资料(图片、视频、文字材料)、学员花名册等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纸质材料一式8份,制作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遴选程序
(一)申请受理。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培训机构,请于 2025年1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审核与评审。****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主要对机构的资质条件、师资力量、招生能力、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培训业绩及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等进行评估。
(三)结果公示。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承训机构候选名单,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确认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认为“**市化工智慧安全控制培训项目”承训机构。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毅正
联系电话:****971
办公地址:****一路290号****服务中心910室
六、其他事项
(一)承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培训大纲及资金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并自觉接受人力**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对在申报、培训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的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承训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本项目培训补贴标准及资金拨付按照鲁人社函〔2025〕106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承训机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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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