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一、项目名称
光缆、水下预警探测设备器材、船舶租赁服务(三次)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光缆、水下环境探测设备器材、船舶租赁服务 |
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见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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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物资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如有实物,对实物部分,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如有实物,对实物部分,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的指标满足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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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人民币5500.00万元(含税);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含有效期内的三级保密资格)。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省**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证明材料:具备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含有效期内的三级保密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注:①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取得证书的单位须提供保密行政管理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②军队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请供应商提前将报名的项目名称、编号、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工作人员回复具体领取地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6年1月28日8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28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省**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年1月28日9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省**市。
八、样品(本项目不适用)
(一)提交样品时间: 。
(二)提交样品地点: 。
(三)提交样品数量: 。
(四)提交样品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如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且对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
3.对未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质疑、投诉处理期满后及时退还;对预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按 要求/ 方式进行封存,作为质检验收的依据;供应商生产交付产品应当与样品标准一致或者更优,否则判定为质检验收不合格。
九、现场踏勘(本项目不适用)
(一)现场踏勘时间: 。
(二)踏勘地点: 。
(三)联系人: 。
(四)联系电话: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适用)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联系人: ,电话: 。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和《大学官网》(www.****.cn)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于老师
办公电话:0731-****7281
移动电话:193****7131
邮箱:****@qq.com
地址:**省**市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管理处:0731-****0543/545
采购中心:0731-****7460、****7479
传真: 0731-****7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