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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12MA25WD0L79 | 建设单位法人:权文学 |
| 窦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高新区三堡街道汇合路2号 |
| ****新型绿色环保建材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 |
| 经度:117.166389 纬度: 34.083889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17 |
| 徐高审〔2025〕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12MA25WD0L79001X |
| 2025-02-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 1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12MA25WD0L7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江****集团****公司 |
| ****0300MA1W62R08L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
| 913********938071U,****0594MA1MBPL35X | 竣工时间:2025-03-1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news/2156.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2条180环保型混凝土生产线、年产180#环保型混凝土约120万立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2条180环保型混凝土生产线、年产180#环保型混凝土约120万立方米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粉料(水泥、粉煤灰等)经罐车车载气泵通过密闭管道将水泥、粉煤灰等送至筒仓内,石子、砂子经运输车辆运进封闭式砂石堆棚,铲车将储存在仓库的石子、砂子运至进料口,从进料口落入骨料仓中的配料斗中,通过配料斗下的计量系统计量后配料,水泥、粉煤灰和矿粉在筒仓内经过计量系统计量后,通过密闭螺旋输送机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搅拌机;自来水和外加剂根据产品需求添加,计量后采用外加剂泵车经液体管道输送进入搅拌主机;计量后的骨料经皮带输送机送到骨料集料斗,集料斗再落料进入搅拌主机,计量后的粉料通过螺旋输送机输送到粉料集料斗,集料斗再落料进入搅拌主机,各种物料计量完毕后,由控制系统发出指令开始顺次投料到搅拌机中,依靠旋转叶片对投入搅拌主机的混合料进行强烈的搅拌,制成均匀的混凝土;成品经过出料口直接进入运输车辆,然后通过专门的商品混凝土车辆外运。 | 实际建设情况:粉料(水泥、粉煤灰等)经罐车车载气泵通过密闭管道将水泥、粉煤灰等送至筒仓内,石子、砂子经运输车辆运进封闭式砂石堆棚,铲车将储存在仓库的石子、砂子运至进料口,从进料口落入骨料仓中的配料斗中,通过配料斗下的计量系统计量后配料,水泥、粉煤灰和矿粉在筒仓内经过计量系统计量后,通过密闭螺旋输送机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搅拌机;自来水和外加剂根据产品需求添加,计量后采用外加剂泵车经液体管道输送进入搅拌主机;计量后的骨料经皮带输送机送到骨料集料斗,集料斗再落料进入搅拌主机,计量后的粉料通过螺旋输送机输送到粉料集料斗,集料斗再落料进入搅拌主机,各种物料计量完毕后,由控制系统发出指令开始顺次投料到搅拌机中,依靠旋转叶片对投入搅拌主机的混合料进行强烈的搅拌,制成均匀的混凝土;成品经过出料口直接进入运输车辆,然后通过专门的商品混凝土车辆外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卸料与贮存粉尘、骨料上料粉尘、搅拌站搅拌粉尘。1#、2#筒仓呼吸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1#、2#上料、搅拌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骨料卸料粉尘、原料贮存粉尘、生产线输送粉尘、未被完全收集上料搅拌分期、车辆运输动力起尘和车辆尾气。骨料卸料、原料贮存位于封闭车间,通过设置喷淋装置即雾炮机等洒水抑尘;生产线输送采用封闭式输送设备减少粉尘产生,并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厂区绿化,提高收集效率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执行**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废水: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中水回用”的要求建设厂区排水系统。项目运营后废水主要为搅拌机和混凝土运输车量槽罐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实验废水、初期雨水。搅拌机和混凝土运输车量槽罐清洗废水、实验废水、初期雨水经1#三级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厂区抑尘;车辆冲洗废水经2#三级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厂区绿化。废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COD、总磷、SS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4中一级标准”。噪声:运营期应对主要生产设备加强管理,采取减振、设置绿化带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固废:按固废“**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由厂家或机构回收;危险废物须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并在各进出口设置醒目标志牌。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实际建设中,1#生产线筒仓呼吸废气、上料搅拌废气负压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根25m排气筒(DA001)排放;2#生产线筒仓呼吸废气、上料、搅拌废气负压收集后后经由1根25m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水:本项目(一期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搅拌机和混凝土运输车量槽罐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实验废水、初期雨水。搅拌机和混凝土运输车量槽罐清洗废水、实验废水、初期雨水经1#三级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厂区抑尘;车辆冲洗废水经2#三级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噪声:本项目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源的设备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绿化吸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废:本项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设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由厂家或机构回收;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并在各进出口设置醒目标志牌。 |
| 1#、2#生产线有组织废气分别收集处理排放,排气筒高度增加。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后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m,在****医院、学校、居民区及其他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应做好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生产、储存、输送有毒有害、可能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设备、管线应尽量架空设置。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按照相关规范做好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并设置醒目标志。按《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8号)等相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规范要求落实监测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m。根据现场勘查,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做好了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了《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加强了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本项目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有关要求,设置排污口并设置醒目标志,按《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8号)等相关规定申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按照规范要求落实监测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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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袋式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1中标准限值 | 1#生产线筒仓呼吸废气、上料搅拌废气负压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根25m排气筒(DA001)排放;2#生产线筒仓呼吸废气、上料、搅拌废气负压收集后后经由1根25m排气筒(DA002)排放。 | 根据检测报告R****642,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可满足**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的表1中标准限值 | |
| 2 | /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的表2中标准限值 |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颗粒物等,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厂区绿化提高收集效率,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 根据检测报告FZ/HB25P0253,本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可满足**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的表2中标准限值; | |
| 3 | /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3中的标准限值 |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颗粒物等,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厂区绿化提高收集效率,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 根据检测报告FZ/HB25P0253,厂界外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可满足**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3中的标准限值 |
|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源的设备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绿化吸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根据检测报告FZ/HC25P0112,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
| 1 | 按固废“**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由厂家或机构回收;危险废物须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并在各进出口设置醒目标志牌。 | 本项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设施。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由厂家或机构回收;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并在各进出口设置醒目标志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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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