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2026年度次氯酸钠集中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和招标人的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2026年度次氯酸钠集中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的次氯酸钠为液体,有效氯≥10%;****中心槽车/吨桶需求1745吨、****中心槽车/吨桶需求2484吨及25KG桶装需求31.5吨、****中心槽车需求390吨及25KG桶装需求1吨、****中心槽车/吨桶需求662吨及25KG桶装需求89.5吨、****中心吨桶需求346吨及25KG桶装需求28吨、**生态槽车需求230吨。详细内容及要求请参阅本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预计采购数量和最高限价:
| 序号 | 产品 | 型号规格 | 状态 | 单位 | 包装方式 | 预计采购数量(吨)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吨) (含增值税) | 合计(元) (含增值税) |
| 1 | 次氯酸钠 | 有效氯≥10% | 液体 | 吨 | 槽车/吨桶 | 5857 | 900 | 5,271,300 |
| 2 | 次氯酸钠 | 有效氯≥10% | 液体 | 吨 | 25KG桶装 | 150 | 1200 | 180,000 |
| 总价最高限价(含增值税):5,451,300元 | ||||||||
注:1.表中的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即中标人的综合单价在整个合同期内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结算时,以综合单价与实际数量的乘积作为合同结算价。供货数量以合同期内实际使用量为准,招标人不保证最低采购数量,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
2.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凡投标报价超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或总价最高限价】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一年内,供货期内按送货通知分批发货。供货期内,中标人收到招标人送货通知,72小时内,中标人应将货物以合理方式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承担货物运输的全部费用及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用。货物中含有危险化学品的,中标人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承运人承运。
二、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日期:
2026年01月04日至2026年01月07日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 | 惠****公司 | 江****公司 |
| 投标报价(含税)(元) | ****620 | ****508.24 | ****250.00 |
| 投标报价(不含税)(元) | ****513.27 | ****812.60 | ****946.90 |
| 综合得分 | 94.50 | 88.60 | 74.70 |
四、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市**区越华路 112 号珠江国际大厦 9 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68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员村街道春融三街7号南方财经大厦32楼
邮编:510630
联 系 人:余璇、卜宁宁、罗志耿、宋晋刚
电 话:139****2395、166****3997
五、异议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机构:****
地 址: **市**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11楼
电 话:020-****681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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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4日